今年以来,酒泉市人社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为切入口,不断优化政策激励,再次提高酒泉市高校毕业生进企业就业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1500元。
这是继去年稳保就业惠民政策实施以来,酒泉市高校毕业生进企业就业月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由大专生800元/人、本科生1000元/人提高至1200元/人后的第二次提标。此次提标时间自2021年9月起执行,对企业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基本生活费补贴,补贴期限3年。提标范围不仅限于2021批次企业聘用的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还包括2018、2019、2020批次,企业聘用的仍在岗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进企业就业基本生活费补贴再次提标,为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有效提高了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积极性,真正体现了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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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高校毕业生进企业就业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再次提高
2021/08/26 1.8w 阅读 22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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