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3年度全省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优秀警务辅助人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408号)要求,经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推荐,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研究,现就我市拟正式推荐的全省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优秀警务辅助人员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发现有影响推荐的问题,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示对象名单
(一)全省优秀公安局1个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二)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3个
敦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玉门市公安局铁人派出所
金塔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三)全省优秀人民警察7名(备选1名)
王 丹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东城关派出所三级警长(社
区警务室工作)
杨 勇 阿克塞县公安局红柳湾派出所所长
杨延平 敦煌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反恐防暴中队中队长
塔 娜 肃北县公安局副大队长
仝瑞阳 瓜州县公安局渊泉派出所民警、三级警长(社区警
务室工作)
张克成 酒泉市公安局警犬训导所副所长、二级警长
赵新磊 玉门市公安局三级警长(备选)
(四)全省优秀警务辅助人员5名(备选1名)
杨 斌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柳志强 瓜州县公安局看守所警务辅助人员
潘孜雳 金塔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社区警务室工作)
孙军鹏 玉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杨增岳 肃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备选)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彰奖励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7-2662635
传 真:0937-2662700
电子邮箱:411146184@163.com
通信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6号
邮政编码:735000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