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66号)要求,经各县(市、区)推荐,市医疗保障局审核研究后,现就我市拟正式推荐的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发现有影响推荐的问题,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一、全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1个)
瓜州县医疗保障局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7-2662635
传 真:0937-2662700
电子邮箱:411146184@qq.com
通信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6号
邮政编码:735000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