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66号)要求,经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审核研究,现就我市拟正式推荐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发现有影响推荐的问题,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示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
1.全省社会保险工作先进集体(5个)
酒泉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肃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敦煌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玉门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金塔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3个)
肃州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金塔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玉门市民政事务中心
3.全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2个)
酒泉市医疗保障局
敦煌市医疗保障局
(二)先进个人
1.全省社会保险工作先进个人(9名)
成海峰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科长
潘海龙 酒泉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信息科科长
徐小勇 肃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参保登记股股长
张 弘 金塔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基金管理股股长
王 兰 玉门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待遇支付股股长
王 英 瓜州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企业养老保险股股长
周梦婷 敦煌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科员
阿力腾花 肃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财务股股长
欧阿力·努尔兰 阿克塞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社保基金财务股股长
2.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4名)
潘春梅 瓜州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苏 骞 敦煌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乌尔力格 肃北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负责社会救助股工作)
库里加孜 阿克塞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3.全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个人(5名)
张学智 酒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
张 霞 肃州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
赵媛媛 金塔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基金监管股和招标采购股股长
刘春华 玉门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红梅 瓜州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彰奖励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7-2662635
传 真:0937-2650344
电子邮箱:411146184@163.com
通信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6号
邮政编码:735000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