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瓜州县人民政府申请并市政府同意,酒泉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甘肃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甘肃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成本监审、座谈讨论等程序,在价格听证的基础上,拟订了《瓜州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自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11日截止。提出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以下方式反馈我委。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qwjj@163.com;
2.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937-2618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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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7日
瓜州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方案
瓜州县城镇燃气一直采用LNG气化供应,相对于管道气气源,LNG气源价格浮动大、起始价高,政府约束价格手段较少。为保障城镇燃气供应,降低城镇燃气支出,瓜州县政府实施了瓜州县柳沟至县城天然气管网及门站建设项目。随着项目完工,瓜州县城镇燃气经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瓜州分公司转供、甘肃汇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由LNG气化供应转为管道气供应,气源价格实现大幅度下降。瓜州县人民政府提出《关于核定瓜州县城镇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瓜政字〔2024〕75号)申请,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酒泉市发展改革委履行成本监审、座谈讨论、价格听证等程序,现提出《瓜州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方案》。
一、制定瓜州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的政策依据及主要原因
(一)政策依据
本次价格制定和调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甘肃省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年)》《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建立健全我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甘肃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及政策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是政府定价项目,定价主体为酒泉市人民政府。
(二)主要原因
1.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上“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总体思路,逐步将城镇燃气价格形成方式由政府制定终端销售价格转变为政府制定中间输配环节(配气价格)价格,终端销售价格根据燃气企业采购价格进行联动。制定瓜州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是进一步理顺城镇燃气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城镇燃气上下游价格顺畅传导,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2.临时价格到期后应制定正式价格的需要。2023年10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酒泉市发展改革委批复瓜州县(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瓜州分公司)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临时配气价格为0.67元/立方米,目前1年有效期已满,需重新制定正式价格。
二、成本监审情况
经酒泉市发展改革委成本监审(《甘肃汇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3年管道燃气配气成本监审结论》(酒发改监审〔2024〕17号)、《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瓜州分公司2023-2024年管道燃气配气成本监审结论》(酒发改监审〔2024〕18号),甘肃汇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3年管道燃气单位配气成本为0.54元/立方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瓜州分公司2023-2024年管道燃气单位配气成本0.53元/立方米。
三、意见征求情况
《瓜州县管道燃气价格方案》先后征集了三轮意见:初稿形成后,于2024年12月召集瓜州县涉价部门、街道(社区)、利益单位、燃气企业及消费者等26人召开瓜州县管道燃气座谈会,现场征集意见17条,采纳16条。与燃气企业就困难群众的保障措施反复沟通确认后,2025年6月,就《瓜州县管道燃气价格听证方案》召开座谈会,现场发放问卷调查表20份,征集意见0条。2025年10月21日下午召开了瓜州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方案听证会,27名听证会参加人全部同意制定瓜州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其中25人赞同《听证方案》中方案一(配气价格0.59元/m³)价格水平,占听证会参加人总人数的92.59%;剩余2人赞同方案二(配气价格0.64元/m³)价格水平,占听证会参加人总人数的7.4%。采纳多数人意见,确定方案一作为瓜州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
四、价格方案
(一)拟定价格
1.拟定瓜州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0.59元/m³(包括经营成本及税金)。
2.燃气公司经政府投建的北大桥管线供应燃气部分,另外加收管输费0.1元/m³。
(二)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相关规定,居民用气继续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分类阶梯气量设置、阶梯气价递增幅度按照《瓜州县物价局关于城区居民用气实施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瓜价字〔2016〕33号)执行。
2.学校、托育、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阶梯气价执行。
(三)相关配套措施
1.落实对困难群众的保障措施。对经政府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特困职工家庭实行优惠减免政策,每户每年减免用气量10立方米。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特困职工家庭名单由民政等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按年度向燃气企业推送,燃气企业根据名单主动对用户进行减免。
2.到期免费更换表具及自闭阀。根据《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酒政办发〔2022〕28号)相关要求,居民用户计量表具及自闭阀维修更换费用已包含在气价成本中,到期更换不得收取费用。
3.提高燃气企业供应和服务水平。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及时处理供应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大燃气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更加便利居民用户;加大安全巡检力度,确保居民用气安全稳定。
4.强化对行业成本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价格主管部门对燃气企业经营成本实行定期成本监审,强化对燃气行业成本不合理上涨的约束,促进企业压缩运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率,承担社会责任,主动消化部分涨价压力。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燃气市场价格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利益。
5.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要切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上进行广泛宣传,在天然气销售厅醒目位置对现行价格进行公示,确保价格疏导工作有序进行。
(四)执行时间
自酒泉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