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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G30连霍高速瓜州段“6·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和处理情况的公示

2023/09/20 1.8w 阅读 463 点赞

2023年6月18日凌晨4时40分许,在G30连霍高速瓜州段发生一起3人死亡、1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连霍高速瓜州段“6·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深度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的督办通知》(甘交委督办〔2023〕13号)要求,酒泉市立即成立了“6·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并起草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根据《甘肃省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甘交委发〔2021〕22号)要求,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细致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科学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对事故性质和责任进行了认定,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深度调查和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6月18日凌晨4时40分许,刘某某驾驶冀DZ1P53号“大众”牌小型轿车,沿G30连霍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2655公里484米处时,车辆驶出路面(道路左侧波形护栏缺失)碰撞道路左侧交通标志牌基座后,驶下下沉分离式路基中间带起火燃烧,造成冀DZ1P53号小型轿车驾驶人刘某某、乘车人杜某1和杜某2死亡,杜某3受伤,冀DZ1P53号小型轿车烧毁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接处警及现场救援情况

2023年6月18日凌晨4时56分许,瓜州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过路群众报警称:“G30连霍高速2657公里附近有一辆小轿车驶下路基着火,有人受伤,请求出警。”接到报警后,瓜州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立指令渊泉高速公路大队出警,并协调应急、消防和卫健等部门前往救援。处置民警到达现场核实伤亡情况后立即向上级报告。接警后,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瓜州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带领公安、应急和交通运输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对现场交通管控疏导、事故车辆清理、人员车辆信息核查和家属告知等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至6月18日上午11时30分,现场救援勘查结束,恢复交通秩序。

二、道路基本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G30连霍高速上行2655Km+484m处(瓜州县渊泉镇境内),双向四车道,道路平直,视线良好,呈东西走向(东往酒泉,西往新疆)。道路由中央分离式路基中间带分为南北半幅,事故现场位于北半幅,为自东向西通车方式。

三、检验鉴定情况

(一)车辆检验鉴定情况

冀DZ1P53号“大众”牌小型轿车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仅从烧毁部件检查,在事故发生前未发现有损坏痕迹,其安全技术状况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灯光照明装置和连接电线束焚毁严重,无法对灯光照明装置事故发生前安全技术状况和工作状态进行判定。该车事故前车速约在110.3Km/h-112.1Km/h之间。根据车辆刮擦碰撞痕迹,和事故现场道路南侧路外交通标志基座痕迹检见,该车车身前侧和左前侧与事故现场道路南侧路外交通标志基座发生接触碰撞,且车辆碰撞起火后车顶金属结构遭受高温灼烧导致车顶凹陷变形。未检见有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接触痕迹。

(二)尸体检验鉴定情况

1.刘某某死亡原因系因本次事故造成车辆高温烧灼导致死亡。

2.杜某1死亡原因系因本次事故造成腹腔脏器损伤合并车辆高温烧灼导致死亡。

3.杜某2死亡原因系因本次事故造成胸腔脏器损伤致呼吸及心脏骤停导致死亡。

(三)酒检和毒检情况

1.刘某某血液样本中未检出乙醇含量。

2.刘某某血液样本中未检出国家管制精神类药品和麻醉药品成分。

四、事故发生原因、责任认定和性质

(一)事故发生原因

驾驶人刘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责任认定

驾驶人刘某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乘车人杜某1、杜某2和杜某3无责任。

(三)事故性质

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

五、事故处理建议

驾驶人刘某某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但因其在此次事故中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六、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研判。加大深度调查力度,组织力量全面梳理输入型事故肇事规律特点,分析研判高发重点时段和路段,针对性调整勤务部署,同时加大对输入型车辆交通管控手段,做好风险研判和预警提示,增设防疲劳监控设备,加强对夜间长时间、长距离行车驾驶人安全监管和警示教育。

(二)加大严重交通违法打击管控力度。采取“定点检查+巡逻管控”措施加大对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分心驾驶和不保持安全车距等高速公路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持续改进管控措施,落实好出疆入甘小型客车在夜间23:00-2:00、凌晨5:00-8:00和中午12:00-14:30时段一律原地休息20分钟规定,G30连霍高速沿线泉湖、清泉等4个高速大队在0:00-6:00时段分别在酒泉和赤金等4个服务区拦截劝导由东向西进入服务区的小型客车,非因急特情况一律原地休息,有效提前预防外地驾驶人因疲劳驾驶等原因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三)加强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惨痛教训,直面暴露问题,积极会同高速收费、路政执法、公路管养部门,重点排查整治辖区道路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薄弱问题,梳理汇总集中报告党委政府并通报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上报省道安委协调省交通运输部门将在G30高速公路护栏缺失路段加装波形护栏工程纳入高速公路提质改造计划,上下协同,推进治理,逐步健全完善道路交安设施,不断夯实路网基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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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