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
政策通知公告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2/08/30 1.6w 阅读 77 点赞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274号)要求,市文旅局会同市人社局按照相关推荐程序,在全市文旅系统内认真开展了评优推荐工作。经逐级评选推荐,现将我市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一、拟推荐对象

(一)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

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肃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敦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金塔县文化馆

(二)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

万发林  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秦世华  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高正升  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贺雁鸿  敦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晓娥  阿克塞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杨  霞  瓜州县文化馆馆长

乌力吉  肃北县乌兰牧骑副团长

(三)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劳动模范

张向花  敦煌太阳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至9月5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有关要求

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评选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示期满后,我市按照程序将推荐对象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电话:0937—2660058  0937—2663246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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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