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
政策通知公告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2/08/26 1.6w 阅读 325 点赞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文物局《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312号)精神,经各县(市、区)人社、文物部门推荐评选,现将我市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对象名单

1.全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

酒泉市文物局

2.全省文物工作先进个人

黄晓虎    酒泉市博物馆宣教部主任

张春生    敦煌市文保中心副主任、博物馆副馆长

哈布力别克·哈吉开  阿克塞县哈萨克民族博物馆馆长

二、公示时间

2022年8月29日到9月2日。

三、有关要求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实名反映。公示期满后,我市按照程序将推荐对象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电话:0937-2660058  0937-2650885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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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