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333号)精神要求,经市政府研究,拟推荐酒泉市林业和草原局为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26日-9月1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拟推荐的全国林草系统先进集体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实名反映举报。
受理电话:0937-2601286 0937-8962266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