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
政策通知公告

酒泉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22/07/22 6.8k 阅读 183 点赞

为全面整改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和《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整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得到明显改变,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制度逐步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环境保护制度不断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进一步靠实。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功能性明显增强,更加坚定地走好高质量、绿色发展崛起之路。督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交办的信访问题得到解决,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处理到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到位。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逐步提升,全市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实现“双增长”,重要河湖水质达标,林木绿化率、自然湿地保护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稳步提升;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资源能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控制在省下达目标以内。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日趋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健全,土地、矿产、水资源等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完善。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对本辖区、本部门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市级部门和单位在承担本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对全市整改落实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要协同推进,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形成属地为主、分级负责、行业监管、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深入整改、彻底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深化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面分析,查找原因,分门别类,精准施策。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措施要求,逐一落实目标、时限、措施、责任。对立行立改问题,压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3个月见成效;对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分析原因,落实责任,集中力量,持续发力;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细化责任,跟踪问效,加强监督考核。

(三)坚持统筹推进、举一反三。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固根基,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和“双碳”目标紧密结合,坚持“生态立市”战略,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从根本上遏制增量,全面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理念,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赞不赞同为各项工作的立足点,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集中解决困扰人民群众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有利契机,科学谋划、靶向发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要求,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重点举措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精心部署、认真分析、全面整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际成效助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进一步。

(一)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贯彻力度,建立健全领导带头学、干部集中学、理论宣讲、述学述评、效果评价等制度,不折不扣把中央及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在酒泉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事项、亲自协调重要环节、亲自督办重要问题。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与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追责问责,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任务严重滞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情形,依纪依法严格问责、追责。

(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实施“双碳”行动,常态化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强化碳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清洁交通、清洁建筑、清洁供暖,持续推进酒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对照《甘肃省“两高”项目处置清单》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两高”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城市废弃物协同处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酒泉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为基础,以酒泉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约束,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作用,对不符合管控要求的不予审批。稳步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重点企业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培育绿色环保产业龙头企业。鼓励国有资本向绿色环保产业倾斜,引导非公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加快矿业转型和绿色发展,大力推动绿色矿山创建。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六进”活动,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打造宜居生活环境。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加强城市保洁和清扫,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推广使用新型环保抑尘剂。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强化秸秆利用和“四烧”管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行动,适时调整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评估。推进各县(市、区)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建设,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提升交通运输轨道化、电气化、清洁化水平。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加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执法监管,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勘界立标并开展问题整治。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三条红线”管控。加强城市再生水循环利用,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统筹推进沿线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循环利用和尾水湿地建设。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推动落实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完成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依法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建设,培育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企业,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积极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督评估,推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全面提升森林、湿地、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稳定性和循环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监督执法力度。有序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强化对各类自然保护地和自然保护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序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和风险管控。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风险源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五)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综合监督管理。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监管改革,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统一行使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和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职能作用,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发改部门把好项目准入关口,加大“两高”项目清理整治力度,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指导工业园区发展和基础设施配套;工信部门强化煤炭市场及配送体系建设力度,实现煤炭市场对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民用煤配送全覆盖,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企业生产工艺升级;公安机关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自然资源部门加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推动绿色矿山创建,推进历史遗留无主矿山恢复治理;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协调,加大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保护生态环境有关制度;住建部门着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及管理水平;水务部门严格监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加强地下水取水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重点对车用汽柴油质量、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行为、锅炉审核注册、餐饮油烟和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置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农业农村部门着力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解决畜禽养殖粪污、尾菜、农膜污染问题;商务部门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林草部门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新的环境问题。

(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酒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规章体系建立,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严格落实支出责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效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户资金,全部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构建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提升移动源监管能力,提高执法效能。强化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管理,推动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及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大气、水质、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市整改办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调度、汇总等工作。各县(市、区)、酒泉经开区及市级相关单位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领导机构,建立健全整改责任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整改工作合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分析研判整改工作,及时深入一线解决存在问题;对具体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落实具体包抓责任人,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压实整改责任。以市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任务为基准,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形成整改工作体系和责任链条。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市级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整改实施方案,列出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挂图作战,确保政策、责任、资金、技术对应落实到位。

(三)严格验收销号。严格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则》要求,落实“县级自验、市级复核、省级备案”要求,实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坚决避免出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质量。整改任务完成后,各整改责任单位对措施落实、工作成效、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认真自验,完善整改台账、佐证资料形成整改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报市级相关单位进行复核。市级相关单位对照整改任务的目标和措施,按照整改销号规则,进行复查复核,出具复查复核意见,市整改办审核汇总后报省督察办备案。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整改全过程监督,对整改过程中的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及整改工作不力、敷衍推诿、责任走空、整改超时,甚至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倒逼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要求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实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强化信息公开。加大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宣传力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一台一网一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络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市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大力宣传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环境违法问题的曝光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氛围。

附件:酒泉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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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