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84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拟推荐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评选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1年8月24日至8月30日。在公示期内,若推荐对象有影响推荐的问题,请向市政府办公室实名反映。公示期满后,我市按照程序将推荐对象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937-2600308
酒泉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根据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84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拟推荐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评选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1年8月24日至8月30日。在公示期内,若推荐对象有影响推荐的问题,请向市政府办公室实名反映。公示期满后,我市按照程序将推荐对象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937-2600308
酒泉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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