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政公告〔2020〕1 号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现就禁止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公告如下: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市自然资源局 举报电话:0937-12336
市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937-2669719
市纪委监委 举报电话:0937-12388
特此公告。
酒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