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查自评情况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酒泉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安排,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对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2020年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署重点任务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情况表明:近两年,酒泉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持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掌控化解意识形态风险点,持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落实教育惠民政策;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制约全市教育发展的瓶颈障碍;落实“五个一律”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保障教育投入,扎实推进教育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规范办学行为,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补短板促发展,狠抓教师素养,关注学生成长,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移民乡镇教育,“控辍保学”清零行动、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丰硕;筑牢学校安全防线,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加大督查整改力度,酒泉市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5项重点交账任务已完成4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任务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限完成。酒泉市政府圆满完成了各项教育目标和任务。
二、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和2020年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情况
1.召开酒泉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下发系列文件,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行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健全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显著。
2.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酒泉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推动教育事业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召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7次,开展专题督查调研3次,督促县(市、区)委教育工委和学校整改意识形态问题22个。
3.加强学校基层组织建设,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单位和学校党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党的工作到位。每年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层层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4.制定印发了《关于构建新时代大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酒泉市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实施方案》,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教育建设、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发挥中小学德育课主渠道作用,着力挖掘打造以“铁人精神”为核心的德育品牌,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开展各类活动1200多场次,推动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形成育人合力。
5.各级党委、政府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领导干部到学校调研、解决实际问题、上讲台成为制度化、常态化。
6.市委教育工委健全完善了系列党建制度,形成了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实现全覆盖。
7.截止2019年12月,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有在校生11233人,专职思政课教师32人,师生比为1:350;专职辅导员60人,师生比1:187。全面落实了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政策。
8.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毕业生就业“四不准”要求,制定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指导市属高校加强就业工作。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采取多种途径,优先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年内,市、县两级政府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人才招聘会16场次,开发大学生创业园、创业集市15个,以创业促就业。2020届毕(结)业学生2970人,截止7月底,就业2845人,就业率95.79%,较上年度增长18.88%。
(二)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1.市、县两级政府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将教育系统纳入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体系,统一行动,严防死守。按照“省级统筹、市级协调、县级落实”的开学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全力抓紧抓实抓细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2.全市教育系统按照开学报备程序,组织学校分级分类、错时错峰开学,先后多次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春秋季开学和教育教学工作按部就班、有条不紊。
3.坚持市级统一部署与各县(市、区)及各级各类学校因地制宜相结合,以直播课堂为主,分年级、分学科开展线上教学,有效保障全市中小学“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1.市、县两级政府建立了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制、成员单位工作机制、安全风险防控与处置体系,配备专兼职保安员870余名、食堂安全员450余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了火灾、地震、踩踏、食品、交通、溺水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共开展专项演练1700余场次。落实“四个一”安全教育制度,全市4000余名教师通过安全平台进行授课,15.31万余名中小学生参与学习,提高了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开展了7轮(次)校园周边环境、校园欺凌、电信诈骗及不良网贷、学生性侵害、食品安全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排查处理校园及周边不安全、不稳定隐患1200余个(处),教育系统和学校安全得到保障。
2.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针对全国学生溺水多发情况,制定了《2020年学校风险防范预警(防溺水)》《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40条》,暑假前各级各类学校均面向学生上了一堂防溺水专题课,召开了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发放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与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建立了学生相互提醒举报机制;集中开展了一次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止溺水事件发生。
(四)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
1.2019年,我市面对经济下行和政府偿债高峰期双重压力,以部门预算为抓手,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教育投入。全市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达到22.9亿元,较2018年21.81亿元增加1.09亿元,同比增长5 %;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3118.02元,较2018年12214.74元增加903.28元,同比增长7.4%,确保了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
2.我市严格按规定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019年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为10975万元、8189万元,足额拨付教育部门。严格按照《甘肃省省级地方教育费附加支出管理办法》,资金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实施项目公开透明,没有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情况。
(五)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1.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20年5月,市政府开展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调研督导,经核实,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2.市委、政府出台《酒泉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独立纳入财政预算,核增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提高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和班主任津贴标准,增加中高级职称限额;增加两类学校教师编制,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和交通补助标准,在政策上向乡村教师倾斜。
3.市、县两级完善了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指导各普通高中学校完善了分配办法。
(六)完善教育督导法规和机构设置工作进展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甘肃省教育督导办法》,制定配套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不断规范督导工作,开展各类教育督导评估、检查、指导工作有章可循。
2.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不断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建立了市、县、校三级教育督导机构,配齐配强督导人员,以督学责任区和督学工作站为主阵地,强化督导职能,创新工作方法,相对独立行使职能,为教育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3.2018年6月,成立了酒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机构相对独立。
4.市、县两级将教育督导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决算,保证督导工作需要。教育督导队伍数量足够,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基本合理,均接受了督导专业培训。
5.完善督导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及学校综合督导评估、专项督导、督导检查、教育质量监测等活动,制定初高中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五年规划,每五年对所辖学校至少进行一轮综合督导评估,对幼儿园进行一轮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
6.2020年8月,制定了《酒泉市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细则》和五年督导评估规划。
(七)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情况
1-2.我市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故不涉及该项指标。
3.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民办学校审批和监督管理的通知》,规范准入管理,健全过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对民办学校的审批和监督。2019年以来,市、县两级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2次拉网式多部门联合检查,对14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停办整改。2019年,责令停止无照办学的机构124个,责令64个超范围经营(业务)的机构限期停业整改。2020年8月,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开展了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排查工作,关停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7个;对安全隐患、办学资质、师资队伍等方面排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八)教育脱贫攻坚及义务教育有保障推进情况
1.认真开展教育脱贫攻坚问题检视清零行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挂牌督战”、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等工作。2019年5月,全省“冲刺清零”行动反馈我市有69名未劝返学生,现已成功劝返复学37名,32名因身体重度残疾、无接受教育能力,已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严格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不让任何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辍学,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实现了零辍学。
2.我市未参与东西扶贫协作相关协议(行动计划),不存在落实问题。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消除大班额工作情况
1.我市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9.58%,达到省定要求。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建立了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
2.我市于2015年整体通过国家评估认定,故不涉及该项指标。
3.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2019-2020年,全市纳入全省“两类学校”建设规划项目学校30所,全部分布在玉门市和瓜州县,总投资4771.89万元,建设项目于2020年9月全部完工。
4.积极推进推普脱贫攻坚,扎实开展推普周活动、语言文字示范校及达标校创建、送经典下基层、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截止2019年底,已验收达标校277所,占学校总数的71.76%。
5.严格执行《酒泉市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方案》,采取毕业年级自然消除、增加学位、拆分化解、校际间分流、新建改扩建学校和统筹市直学校分流等措施,已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
6.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6.6%,达到省定目标。
(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和无证园治理工作情况
1.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93.96%,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32%。
2.出台并积极落实《酒泉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全市所有乡镇实现幼儿园全覆盖,90%以上的乡镇建有公办中心幼儿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3.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移交、使用问题治理工作,全市需治理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13所,7所已完成治理,6所正在按“一园一策”进行治理,确保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4. 2020年6月,市、县两级分别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经查,未发现无证办园现象。
5.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将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经费投入、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和发展水平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督促指导县(市、区)制定了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
6.制定了《酒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管理办法》和《酒泉市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办法》,按照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予以奖补,保教费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以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
(十一)中小学(含教学点)出口带宽情况
1—2.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出口带宽全部达到100M 以上。
平台数据曾显示我市有5所中小学带宽未达到100M,经查实,属学校信息管理员未及时更新数据所致,2020年二季度已更改。
(十二)特教学校设置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
1.我市唯有肃州区人口超过30万,于2010年建立了九年一贯制寄宿制特教学校。
2.建立了评估机构,组建了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鉴定评估,完成了639名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等级鉴定,152名学生在特教学校就读,366名学生随班就读,74名学生被安排送教上门,47名不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被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档案资料健全,鉴定评估资料、送教上门资料及学习情况均归档管理。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
(十三)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1.制定印发了《酒泉市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方案》,针对高中校舍资源不足的现状,谋划了瓜州中学、玉门市第四中学、金塔县中学等异地新建项目,现已开工建设;玉门油田一中综合图书楼、酒泉中学封闭式管理项目等正在推进。举办了高考质量研讨会,实施了一轮次的全学科《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训,参训高中教师1800人次。
2.酒泉市直及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敦煌市、肃北县均制定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达到规定的1000元/生/年的标准,阿克塞县为900元/生/年,瓜州县未制定出台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十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情况
1.狠抓厅长突破项目,巩固中等职业学校在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9所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设置指标的15项以上,7所学校达到全部指标,占比达77.78%。瓜州冶金中等专业学校和酒泉师范学校有个别指标不达标。
2.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12189人,其中:普通高中7277人,中职学校4912人,职普比为4.03:5.97。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11543人,其中:普通高中6858人,中职学校4685人,职普比为4.06:5.94。
3.2019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生均经费为14144.06元,全市中职学校生均经费为10372.24元。
4.《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部省共建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实施意见》初稿已形成,正在征求部门意见,待下发后落实。
5.市属高职和中职学校均足额配备了专任教师。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58人(含兼职教师261人),全日制在校生13035人,生师比17:1;全市中职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45人,全日制在校生12263人,生师比为19:1。
三、工作成效
(一)深化教育改革,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出台《中共酒泉市委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着力破解制约酒泉教育发展的瓶颈障碍,在教师人事编制配置管理使用、教师职称、教师全员培训、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教育信息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考试招生制度、教育“放管服”等方面亮点频现,已形成配套完整的教育改革政策措施。
(二)更新育人理念,教育质量得到较大提高
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进一步健全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树立以学生为本、质量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召开全市基础教育(中学、小学)研讨会和高考备考研讨会,对全市教育质量分析研讨、问诊把脉。出台《酒泉市教师队伍管理的意见》,将教师职称、教学管理、师德师风、教师引进、专业成长、名师培育等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突破口,分类制定方案,明确措施办法,狠抓基础教育质量。
(三)推进教育公平,均衡成果得到巩固
推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优质教师和教学资源,落实教育扶贫项目资金4369万元,用于改善11个移民乡镇学校办学条件;落实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将50%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政策;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都能享受良好教育政策;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冲刺清零行动”。经过努力,全市城乡、校际间的办学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和水平得到巩固提高。
(四)坚持问题导向,各类教育得到协调发展
学前教育紧盯“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难题,通过新建扩建幼儿园,增加学位,推动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专项治理等措施,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3.96%,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60%。义务教育紧盯“乡村弱”、“城镇挤”问题,投资3.85亿元,新建学校扩充学位,提升两类学校办学质量,化解城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高中教育紧盯教学质量提高,建立名师工作室10个、省外教师培训基地2个,举办或外派教师参加各类培训班,加强备考研讨,会诊检视问题,制定质量提升计划,提高高考升学率。职业教育紧盯“活力不足,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不够强”的问题,严格落实普职招生政策,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模式,大力推进高中职一体化发展;启动实施酒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建设,制定《酒泉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完成“双高计划”年度建设任务,切实提高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
(五)强化安全管理,学校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市政府把安全稳定作为教育管理的底线之一,大力推进“三防”建设和“三个百分之百”落实。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开展“校园安全保护区”建设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以及扫黑除恶、校园欺凌、电信欺诈、不良网贷、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及防止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了学校安全稳定。
四、经验做法
(一)聚焦党的建设,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2019年,酒泉市、县两级党委组建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酒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中共酒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细则》,建立了会议制度,健全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形成了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酒泉市关于全面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酒泉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酒泉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20—2025年)》,建立了酒泉地方公费师范生制度、推进聘用制教师制度改革、实行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备案管理、取消中级职称限额、建立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等10个方面提出了22条政策。各级党委、政府建立领导联系学校工作制度,实现了全覆盖,切实加强了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聚焦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依托项目建设,加大教育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2019年,全市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1.64亿元,重点实施了全面改薄收尾工程等七类工程项目,完成投资7.4亿元,新建、维修校舍23.3万平方米,实施酒泉第八中学等项目84个。2020年,全市教育系统落实中央和省级各类教育建设项目资金3.53亿元,实施酒泉职业教育学院“双高计划”项目等七类教育重点项目,实施教育项目120个。
(三)聚焦内涵发展,提升教育质量
树立抓教育教学,提高教育质量的鲜明导向,着力重塑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新格局,建立了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制。采取召开研讨会、强化师资培训、优化管理队伍、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培养名师团队等举措,全面提升各类教育质量。2019年,全市普通高考一、二本上线率达26.3%和74.59%,比2018年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和30.22个百分点。2019年、2020年全市中考成绩700分以上学生达到228人和191人。
(四)聚焦脱贫攻坚,助推教育公平
大力推进教育脱贫攻坚,深入开展义务教育有保障“冲刺清零行动”,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全市2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无一人因贫失学辍学,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8896人全部在校学习。筑牢市、县、乡、学校四级责任体系,强化控辍保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九年义务教育权利,在全省率先完成控辍保学清零任务。
(五)聚焦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
强化教师职业认同感和使命感,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成长激励机制,培育省级以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543人、“陇原名师”11人、全国领航名师1人、省特级教师14人。完善教师编制管理机制,加大高层次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引进力度,建立教师专业素养提升新机制,制定了《酒泉市教师专业成长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管理意见》,举办高层次人才招聘会4场次,招录重点师范类院校毕业生437人,与西北师范大学达成每年培养50名免费师范生的协议。健全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出台了《酒泉市关于以教学业绩为导向修订教师职称申报排名办法指导意见》,2019年新晋升高级教师466人,正高级教师16人。
五、存在问题
酒泉市政府全面履行教育职责,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教育理念滞后于育人模式改革要求,部分城区教育资源相对紧缺,学校内部活力激发还明显不足,教学能力建设还不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步伐。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市将持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协调发展各类教育、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着力在全面立德树人、教育质量管理、教师队伍建设、职业教育改革、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推进优质均衡发展、深化教学研究、智慧教育应用上求突破,推进教育分类改革,聚力实施项目建设,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启动实施酒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建设,实施“课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酒泉教育高质量发展。
酒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