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紧扣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加快构建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激发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活力,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优化提升机构养老服务。积极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改造护理型床位,全市养老机构床位达3181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093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加强养老机构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建设,30家养老机构全部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2家,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达到13家,占比43%,今年累计为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1139万元。肃州区心怡康养老服务中心与春光养老院入选全国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项目。
二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市本级和7个县(市、区)全部建成智慧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全面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486.01万元,为14.8万人次老年人提供助洁、助浴、助医、助行等上门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回访率超70%,满意率超95%。成功申报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争取资金915万元为1180户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引导家政企业拓展养老服务,全市118户家政企业中已有21户将养老服务纳入经营范围。
三是拓展社区养老覆盖范围。投入4560万元建设18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21个村级互助幸福院,累计建成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9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9个、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282个、乡镇老年人活动中心18个,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显著提升,乡镇(街道)达到75%,城市社区达到100%,农村社区达到69%,3个社区新创建为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
四是创新老年助餐服务模式。推行“老年助餐点+养老设施+社会化餐厅”多元模式,建立“政府补、企业让、个人出、志愿做、慈善捐”保障机制,建成老年助餐点121个、打造助餐示范点12个,累计为68.9万人次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发放助餐补贴237.5万元。为助餐点发放服务奖励补贴及设施购置补贴214万元,19个助餐点纳入“壹基金”慈善资助项目,有效解决了老年人就餐难题。
五是筑牢老年民生保障底线。提高高龄津贴标准,城乡居民80周岁以上、90周岁以上、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月标准分别达200元、300元、500元,累计为1.88万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959.24万元。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护理补贴政策,为2.7万人次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273.03万元。
六是释放养老消费市场潜力。培育旅居养老新业态,推出“修身养性·自在休闲康养之旅”等8条精品线路,推介4家机构纳入“全省旅居养老地图”,接待旅居老年人589人次。结合传统节日引导商超设置老年用品专区并开展促销活动。建成肃州区春光养老院适老产品体验馆、金塔县智慧适老化产品体验中心,配备居家适老化产品100余种,发展康复辅具租赁与售卖等服务。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910.54万元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为1220户发放补贴374.86万元,带动消费1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