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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深化国企薪酬改革 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2025/10/17 5.0k 阅读 248 点赞

近年来,为进一步激发国企活力和效率,酒泉市从建机制、强预算、重考核、保落实四个维度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落地落实,加速构建精准、高效、规范且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一是建机制,强化制度支撑保障。围绕分配秩序规范、分类分级管理、业绩考核挂钩等核心原则,建立完善与市场化经营相适应的薪酬分配考核机制,先后印发《酒泉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酒泉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酒泉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酒泉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从制度层面形成了源头管理、过程管控、事后监督的链条闭环。

二是强预算,全面实行源头管控。将企业负责人薪酬作为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并落实单列制度。严格遵循市场化、效益导向和分级管理原则编制预算,强化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实现工资总额和效益的同向增减,严控效益下滑下的工资不合理增长。全面落实预算核准制管理,按照“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原则,严控工资总额预算执行,严防随意新增福利项目或提高水平,杜绝违规超提、超发工资总额行为的发生,切实发挥工资总额预算的“总开关”作用。

三是重考核,强化效益联动导向。坚持固定收入与绩效收入、短期收入与长期收入相结合,全面构建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的薪酬体系。按照绩效年薪不低于60%的比例要求,强化负责人薪酬分配与企业经济效益、业绩考核结果“双挂钩”,通过年度经营业绩评价系数、规模系数、功能定位系数确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导向目标,切实发挥绩效的“指挥棒”作用。引入中长期激励,将任期激励收入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挂钩,重点围绕企业战略实现、价值创造、风险管控等方面进行任期考核,推动企业负责人聚焦主责主业、实现发展战略目标、提升经营管理效能。

四是保落实,重点做好薪酬监管。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全面纳入巡察、审计、财会监督以及内部财务检查,严格落实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加强对企业负责人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严禁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发放。严格企业负责人薪酬项目管理,加强对年度薪酬方案以外收入发放情况的检查,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发生。全面规范企业负责人福利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标准执行养老年金、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政策,严格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业务招待费等履职支出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企业负责人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对违反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发生违规超提超发、兼职取酬以及超标准享受履职待遇等情形的,视情节扣减负责人绩效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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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