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深入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示范项目的底线性任务和群众所企所盼,按照“积极稳妥、梯次推进、平稳转型、全面提升”的工作原则,率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确保群众负担不增加、医院发展可持续,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属性、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
一是推进药品耗材“应采尽采”。组织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参与第十批国家集采、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全国中药饮片联盟和新疆26省联盟、三明“六病共管”采购联盟、省第六批二次专项等集采报量工作,采购品种涵盖注射剂、中药饮片、中成药等320种药品和8类医用耗材。加上已落地的779种药品和43类医用耗材,集采药品耗材品种预计占公立医院采购品种的75%左右。全面推行集采药品“进定点零售药店”,选择医药连锁公司81家零售药店作为我市首批集采药品“进定点零售药店”试点,在全省率先实现公立医院与定点零售药店集采药品“同质同价”双渠道供应,进店销售集采药品45种,价格平均降幅54%。
二是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预付。制定《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方案》,以全市职工和居民当年基本医保基金征缴收入为基础,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计提需单列的预算支出后,确定当年可分配基金总量和人均可使用医保基金,以此为基数,根据各县(市、区)实际参保人数,确定各县(市、区)医共体年度预算总额。实行“年初预拨、月度结算、年终清算”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支付结算机制。目前已和玉门市医共体签订总额预付协议,建立了医保局、牵头总医院、银行三方共管账户。4月1日起,正式启用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玉门医共体结算模块,全面打通医共体内19家成员单位数据壁垒,实现双向转诊、医保结算“一网通办”。信息系统政策参数也已配置,参保群众经分级诊疗转院,仅需支付一次住院起付线,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可同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三是DIP支付2.0版落地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统一部署,自2025年1月起,统一使用DIP2.0版病种目录进行医保支付。调整后的2.0版DIP分组包括核心病种9520组(其中保守治疗组3209组、手术操作组6311组),病种分值更加贴近临床实际。目前已按新版目录库向107家定点医疗机构核算1-3月DIP结算资金1.3亿元。完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精神类、康复类疾病按床日付费、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格付费政策落地执行,2025年1-3月,共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精神类疾病费用1350人次、579万元;康复类疾病费用568人次、880万元;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格付费642人次、2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