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泉市深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聚焦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打造高效便民的法治环境,努力让每一名群众都能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聚焦法律服务质效,打造高效便民环境。充分发挥“中心-站点-机构”的援助体系优势,全面普及“点援制”“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援助案件回访制”等制度机制,创新服务举措,部署开展“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安心行动”等活动,持续打造“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近3年,全市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万余件,受援1.2万余人次,法律援助惠及人民群众的制度优势显著提升。深入实施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坚持以创新“公证+”为抓手,转变服务方式,全面推行延时服务、远程办证等服务事项,运用“零接触”平台实现“无接触”远程公证,让“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聚焦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组建各类宣讲队伍近百个,持续开展“百场法治大宣讲”“法律八进”等活动,涌现出“法治乌兰牧骑”“冬不拉普法”等特色品牌。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法治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开通酒泉司法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网络媒体平台,搭建“法治直播间”,创作推出原创普法宣传视频200余件,《民法典在您身边》《律师讲民法典》等系列作品播出后受到群众广泛好评。实施提升村社干部法治素养“赋能工程”、群众法治素养“强基工程”,有效解决了普法宣传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聚焦基层治理实效,健全社会治理机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中的职能作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不断培育壮大品牌调解室和金牌调解员队伍,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并投入使用,“罐罐茶”调解室、“潘虹”调解室等独具特色的调解团队引领基层调解工作。近三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3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6%,有效预防了“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采取“线上+线下”模式,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在乡村设置“法治打卡点”,建立“法治佑万家”微信群,通过线上互动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维权,让群众享受到“互联网+”带来的便捷、普惠式公共法律服务。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实施以来,通过专业化、常态化的法律服务,有力推动了基层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