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泉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指示要求,坚持“企业视角”、围绕“企业需求”,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竭尽全力、不遗余力地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民营企业加速成长壮大。
一是体制机制持续健全。把民营经济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高质量考评体系中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任务举措工作台账》等系列文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贡献突出的企业进行奖励,“真金白银”“真心实意”支持民营企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将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重要内容,实行清单化调度、图表化推进、常态化督促,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协同、衔接有序、推进有力”民营经济工作格局。
二是市场主体稳步增长。持续加强全市民营经济形势监测分析,按月分析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定期调度重点指标。完善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市县两级定期召开民营经济座谈会,建立问题“收集—办理—整改—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切实增强民企发展信心。截至2024年底,全市市场主体16.8万户,私营企业4.2万户,个体工商户11.9万户。新增私营企业0.48万户,个体工商户2.28万户,民营企业占全市企业比重达到92.2%。民间投资增速2.3%,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53%。民营企业进出口14.98亿元,民营经济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比重92.58%,民营经济占到全市经济总量的49.5%,入选全省100强民营企业12家。
三是市场环境不断优化。全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非禁即入”,主动向社会公布“两轻一免”清单事项183项。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长效机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的政策措施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4件。全面推行项目信用备案制,388个投资项目运用“信用审批”模式完成项目审批,构建贯穿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的“信用承诺+分类监管+失信约束+信用修复”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实行合并申报,财产行为实行“十税合一”一次性申报,申报缴税次数大幅压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发展要素持续完备。持续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对招商项目供地由出让为主转为出让、出租并重,支持民营企业选择适宜的供地方式;全面实施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建立“异地在线、视频沟通、网上评标、实时监控”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达到100%。全面优化报装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压减申请资料、缩短办理时间,水气暖报装时限减至1个工作日,平均办理环节由2个缩减为1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办电时间压减至2个工作日,高压报装办电环节压减至4个,单双电源分别压减至22、32个工作日内。制定印发《酒泉市融资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积极推广使用“甘肃信易贷·陇信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发布定向需求8614笔,放款金额357亿元,获得放款企业达1.01万家。大力推广“龙头+孵化”融通发展模式,建成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家,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5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4家,大禹节水、奥凯种机被认定为全省第一批智能工厂,为全市工业经济扩量提质、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民企力量。
五是涉企服务创新暖心。在全省率先设立“亲清营商环境服务站”,严格落实“白名单”“六必访”和包抓联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千企调研纾困”行动,3100名干部“一对一”蹲点帮扶,先后帮助日月重工、广东明阳、宝丰等千余家民企完成各类手续9000余项。开设线上“陇商通”专线、线下“陇商通”政务服务窗口,全力做好民营企业诉求受理转办工作,132件企业反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涉企问题办结率达到94%。将每年8月11日设立为“酒泉企业家日”,常态化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一把手走流程”等系列活动,“亲清统一”政商关系加速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