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泉市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依法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工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多措并举,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系统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全力为酒泉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抓学习,依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适应新形势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新要求、新变化和新做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酒泉市自然资源部门依托《甘肃省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甘肃公务员网络培训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法治讲座,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业务素质,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供内生动力。2024年全局完成网络培训68人,考试通过率100%。举办法治讲座4人次,参加自然资源“生态文明大讲堂”5次,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抓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从许可、审批、执法、管理等方面加大自然资源法治监管,确保自然资源管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4年,依法开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13项,依法清理规范性文件11件,有效8件,废止3件。全面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对执法案卷的主体、依据、程序以及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全面评查,通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行为,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
抓管理,全力提升法治营商环境。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切实提高我市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助推主动创稳工作。按照《酒泉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办公楼公示栏发布公告,明确受理举报电话和受理举报邮箱。重点围绕土地、矿产、规划、测绘等领域执法方面存在的“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扰企’、执法不作为、违法、违规或不合理罚款等突出问题征集线索,发现个别案件执法记录不健全不规范、执法常态化工作时紧时松、执法办理时间过长、执法改革后自然资源部门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等4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做到即知即改,全力提升法治营商环境。
抓宣传,不断提升法治宣传引领力。为进一步夯实“主动创稳”行动基层根基,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设置宣传专场、发送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同时运用电视、云上酒泉融媒体、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2024年共参与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13余次,发放宣传资料近10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