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酒泉市抓紧抓实“严管十条”“秋冬季事故预防九条措施”等事故防治手段细化落地,不断提升道路安全水平,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实现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部下降和较大事故有效遏制目标任务。
借助科技平台,推动监管“智能化”。2024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不断夯实道路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市政府6401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全速推进交通管理能力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新、改建等方式,投入2000余万元优化完善城区道路和国、省道点位357处,更新硬件设备115套,逐步构建起全域覆盖的道路安全防控体系。
借力专项行动,推动监管“精准化”。全市部署开展春季公路专项整治、平安之夏和冬季整治等16个专项行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07.8万余起,同比上升10.3%。研究制定“严管十条”要点指引及“三支援”工作实施方案,探索高速公路大型车辆限道措施,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打击治理工作,将10起“百吨王”违法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办。聚焦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持续推动“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措施落细落实,完成13处挂牌督办路段、222处“三五必上”、54处信号灯和540处减速带治理任务,集中检验重型货车和7座至9座面包车33803辆,集中报废重点车辆7531辆,发布重点运输企业“红黑榜”11期,向运管部门抄送11批次2210条违法信息,高风险运输企业整改至2家。
贯彻上级要求,推动监管“制度化”。我市还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研究出台道路安全主动创稳“五项机制”和《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机制性文件,投资168.2万元用于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在平安酒泉建设考核中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权重提高5%,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深化,部门协同联动更加高效。
丰富教育方式,推动宣传“多样化”。全面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等宣传活动1140场次,加大春运、寒暑假、中秋、“十一”等关键时间节点的精准宣传提示力度,制作推送各类信息9070条,上级媒体采用我市交管新闻素材2170条,公安交警新媒体建设走上加速车道。
至目前,全市共发生12206起交通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四项指数同比分别下降13.35%、10.24%、20.86%、15.28%。发生较大事故2起,同比下降50%,事故预防成效相较2023年有较大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呈现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