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政发〔2024〕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树立标杆、弘扬先进,增强我市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酒政发〔2022〕60号)规定,经评审审核,决定授予甘肃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敦煌市鸣沙山月牙泉景区服务中心、甘肃酒泉汉武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届酒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授予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普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酒泉顺鑫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酒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向社会宣传和普及质量管理的先进模式和方法,引领更多的组织不断追求卓越。全市各行各业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和质量品牌建设,大力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为我市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质量支撑,为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酒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酒泉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