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
政府文件政府文件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023/12/22 1.7w 阅读 399 点赞

酒政办发〔2023〕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有关单位:

《酒泉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酒泉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水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9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注重实效、坚持统筹协调,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到2025年底,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队伍素质、监督机制和能力、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二、任务举措

(一)强训严管,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养和本领。

2.加强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培训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各级各部门每年至少完成一次对本区域和本部门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

3.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本级行政执法人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列入必修课。未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不能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4.开展常态化业务技能培训。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统筹安排,开展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每年围绕执法活动全过程,紧盯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文书制作和案卷管理等重点环节制定本系统培训计划。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每年组织本系统开展模拟训练和比武练兵等执法技能实训活动。县(市、区)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承担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纳入业务培训范围,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各行政执法部门将业务培训计划及完成情况报本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备案。

5.健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及专门业务培训,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掌握运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应急处突等能力。

6.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暂扣、收回或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人民警察证件的管理使用按照人民警察法规执行。

7.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培育行政执法先进典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和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上级业务部门形成的行业突出问题清单,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定期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工作偏差,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推动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专项整治情况于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前报市政府。

9.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修改、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规范行政裁量权有关规定,建立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应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培训,通过专业讲解、案例分析和情景模拟等方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熟练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2023年底前,全市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外公布并加强动态管理和备案。

10.完善行政执法标准规范。严格落实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标准和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及技术规范指引,规范各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装备配备和操作技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水平。

11.规范行政执法长效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要求,依法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案卷归档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加强法制审核力量建设,提升审核意见的准确性。

12.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探索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并定期向本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监管情况。

13.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制度,持续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定和“两轻一免”清单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防止以罚代管。推动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实质化运行,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和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

(三)深研细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梳理规范本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执法事项,于2024年底前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要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并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执法事项一律取消。行政执法部门要对虽有法定依据但近五年未发生的,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和交叉重复的等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清理,提出拟取消、调整或暂停实施意见,按规定程序处理。

15.规范乡镇(街道)执法赋权。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法制审核,指导和监督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分区域、分类别依法完善赋权事项指导目录,对拟予清理的行政执法事项不再赋权乡镇(街道),确保赋权事项无缝对接和规范运行。市县两级政府要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2024年底前对已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对基层接不住和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积极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建设。

16.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和跨层级联合执法。做好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四)多轮驱动,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7.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规范做好行政执法年度报告、行政执法案件统计、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等制度,实现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协调监督。每年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查找共性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开展行政执法优秀典型案例征集,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18.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化建设。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工作监督。上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制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方案,2024 年底前基本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和运转高效的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9.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多元化建设。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行政执法部门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机构,要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强化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工作经常性监督和业务指导。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事)件,及监察建议、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等开展专项监督。

20.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监督衔接协作机制,组织开展被纠错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加强对执法共性问题源头治理和整体预防。积极拓宽监督途径,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推进落实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五)数字监管,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

21.推行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集约化建设和部署应用。将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纳入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甘肃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和推广使用。探索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中心,以数字化赋能实现执法信息网上收集、执法活动精准监督、执法资源实时调度、执法数据综合分析利用。

22.加快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数字化监管。加快推进甘肃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监管”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各部门业务系统执法数据互联互通。

(六)抓主抓重,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2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行政执法机构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机构队伍梯队建设。按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要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整合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24.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权益保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强化职业保障,依法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保险。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工作。

25.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级预算。加大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财政部门要对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及时将组织实施情况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要建立司法行政、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大数据管理及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和农业等领域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会商机制,加强对组织实施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共性问题。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建工作专班,推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二)细化落实举措。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举措,明确组织领导机制、责任分工、推进措施、落实保障机制和宣传培训等具体内容。同时,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分解任务,细化实化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各县(市、区)将工作举措、台账及联络员名单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前报市司法局。

(三)做好宣传交流。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和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行政执法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深入挖掘和总结推广基层先进经验,切实增强行政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四)强化督促落实。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本方案组织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督办问责。要将组织实施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督察工作计划,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法治建设考评综合评价重要依据,对推进迟缓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和部门将予以通报。

附件:附件:酒泉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表

相关文件:

  一图读懂《酒泉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