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政发〔2023〕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各单位:
现将《酒泉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酒泉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酒泉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政发〔2022〕54号)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酒泉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气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市委“1246”总体发展思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更好地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服务保障国家大战略、引领推动区域新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酒泉”提供高质量的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开放协同的科技创新体系、智能精准的基础业务体系、普惠共享的服务体系、绿色发展的支撑体系、充满活力的人才培用体系。气象业务体系建设水平与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定位基本符合。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到45分钟以上,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0%以上。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气象深度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各行各业,对全市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1.加强气象核心技术攻关。将气象重大核心科研攻关纳入全市科技创新总体布局,在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科技计划推荐申报和全市科技计划实施中,支持开展气象核心业务领域科学研究和科研项目。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机理、极端天气、气候变化、人工影响天气、卫星遥感、天气雷达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与气象深度融合应用。开展气象科技发展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全面提高对农业、生态环境、林业、城市建设、交通、新能源等行业的气象科技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2.夯实气象科技创新基础条件。积极融入甘肃省气象局研究重点开发实验室和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敦煌大气本底站建设,倾力打造成为集业务、科研和科普基地为一体的科技创新高地。建设酒泉卫星遥感应用中心,为部门和行业提供技术支撑。有效对接酒泉科技创新平台,深度融入酒泉市戈壁生态农业、种业、氢能产业、核产业、生态和军民融合等行业和部门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局校全面合作,与省内外高校建立产教融合、成果转化、科研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携手共赢。(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3.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立气象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机制,推动核心业务领域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加强气象科研业务能力攻关团队建设,打造集科学实验、科技创新、合作交流、科研业务相融合的综合性创新平台。建立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的科研立项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和创新激励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与气象业务和气象服务有效衔接。建设气象科研诚信体系。(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4.优化气象精密监测网络。科学布局国家天气、气候及气候变化、专业气象和空间气象观测站网,建设高精度、智能化气象探测设施,完善探测设备观测项目,提高气象灾害易发多发区、人口聚集区、粮食主产区、生态环境脆弱区等和交通、新能源、旅游等领域气象监测能力。做好观测设备迭代更新。强化观测设备计量检定和核查业务。持续完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建立有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5.构建智能精准的气象预报体系。发展无缝隙智能网格预报订正技术,强化多源资料融合与数值预报解释应用,提升酒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开发精细化专业气象预报预警针对性产品,提高旅游、交通、新能源等专业气象服务水平。健全智能数字预报业务体系,提高极端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强降水等高影响事件预测水平。省市联动,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区域气候异常。(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文旅局、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6.建设智慧精细的气象服务系统。依托数字政府系统建设资源,夯实气象服务基础支撑,构建“云+端”气象服务新业态。应用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探索构建气象服务大数据、智能化产品制作和融媒体发布平台。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探索打造面向社会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和众创平台,促进气象数据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7.打造优质安全的气象数据和信息网络系统。推进气象大数据云平台的深度应用,强化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加强数据多源融合分析和应用。推动气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气象数据共享服务,加强气象数据安全管理。推进气象深度融入数字酒泉建设,探索气象数字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方式和运行机制。强化系统运行数字化监控,强化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提升业务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8.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区域、分行业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动态更新灾害性天气的致灾阈值。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监测预报和预警能力。强化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干旱、城市内涝、农田渍涝、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影响预报。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机制,推动利用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升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靶向发布能力。充分发挥公共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功能和作用,提升公共突发事件预警发布能力。提升现场气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政府)
9.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军地协同的人工影响天气联动机制。建立人工影响天气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健全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作业、安全管理和部门监管体系。优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保障机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态保护工程。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智能化水平及作业点和弹药库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及时评估服务保障效果。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健全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强化技术培训,保障合理待遇,保持作业队伍稳定。(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10.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各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公共服务清单。构建基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体系,健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机构和第一责任人。统筹推进气象信息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队伍共建共享共用。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和全社会响应机制,制定行业和部门分等级和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防范应对措施和专项工作指引。建立重大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停工停课停业等制度。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水平评估,督促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完善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1.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增强气象灾害风险动态研判和基础设施设防能力。强化重大气象灾害防范综合应急演练。推进农业巨灾保险理赔气象服务业务。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象灾害鉴定评估。(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酒泉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12.加强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监管。落实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属地责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将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纳入本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考核范畴。规范防雷和升放气球中介机构管理,把生产经营单位和防雷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和机构开展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13.实施乡村振兴气象提质增效行动。建立农业和牧业气象灾害区划,开展分区域、分时段、分灾种、分作物的农(牧)业气象灾害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聚焦酒泉戈壁生态农业,玉米、花卉、蔬菜、牧草等现代种业和优质蔬菜、特色瓜果、绿色畜牧等优势特色产业,提供全链条“伴随式”精细化气象服务。延伸气象为农服务链条,做优做精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农业气象影响预报、风险预警及气象灾害影响评估。充分利用气候资源指导农业生产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打造酒泉气候好产品名片。拓展和提升天气指数保险服务。提升农业气象服务科技含量,全力为打造中国西部种业创新高地提供技术支撑。保障粮食安全,实现面向种粮大户、大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
14.实施交通强市气象保障行动。优化完善交通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将气象探测设备纳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交通气象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发展分灾种分路段的基于影响和场景的智慧交通气象保障服务,建立基于智能网络的交通气象预报模型。丰富交通气象服务产品,推动交通气象服务信息融入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物流、商贸运输和公众日常出行。强化东联、西进、南向、北拓的西部陆海新通道、酒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酒泉通用机场建设等重点线路和重点工程交通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15.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深化旅游气象风险预警技术研究,完善预警信息联合发布业务。强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安全气象服务供给,推动优质气候资源禀赋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生态旅游资源,助力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和全国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强化能源保供气象服务,夯实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基础,探索建立气象数据和产品共享服务机制,为调配煤电气供应、风能、太阳能资源评估、风电场和光伏发电场选址提供支撑。提升重大城市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活动和城市精细治理等气象服务水平。提升航天发射气象保障能力。推进文物遗址预防性保护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工信局、市文物局、各县(市、区)政府,敦煌研究院)
(五)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16.加强公共气象服务和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强化偏远地区的社会全媒体资源快速精准传播能力,完善公共气象服务融媒体传播平台,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扩大气象信息服务覆盖面。优化融媒体气象服务,打造气象融媒体服务品牌,提升融媒体气象服务能力。提升气象服务需求智能感知、服务定制供给能力,为衣食住行游购娱学康等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气象服务。研发精细化生活指数气象产品,强化健康生活、旅游康养、体育竞技、全民健身等气象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
17.建设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在城市规划、建设、运行中充分考虑气候承载力,增强城市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推动气象服务全面融入酒泉智慧城市数据中心,强化气象与应急、供水、供气、供暖、供电、通信、住建、公共交通等生命线调度部门联动协同机制,开发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数字化气象服务产品。推动气象防灾减灾和气象保障服务融入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健全气象科普与预报服务联动机制,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气象科普教育,持续开展气象科普“五进”活动,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意识。(责任部门:市气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18.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加强气候风险评估和气候风险预警能力建设,开展面向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防灾减灾等重点行业领域气候变化风险及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定期发布年度气候变化监测公报。开展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区气候承载力技术研发,发展定量识别气候变化与极端事件风险技术,推动城乡建设、农业生产、灾害防治、基础设施等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提升。利用敦煌大气本底站开展碳排放与碳吸收过程的动态评估研究,助力“双碳”战略实施。(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19.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开展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储量、可开发利用量的全面勘查评估,建立高分辨率风能资源和太阳能资源图谱。提升风电场、光电场精细气象服务水平,开展风电、光伏发电功率预测产品研发和服务。加强旅游气候资源评估与开发利用,推动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持打造气象公园、天然氧吧、避暑旅游目的地、气候宜居地等气候生态品牌。(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20.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提升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强化面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的气象服务。围绕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干旱地区典型生态系统保护等,加强生态气象监测、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作业、生态风险气象预警、生态经济气象支撑、生态治理气象服务等。(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21.加强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市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对气象领域的支持力度,培养一批气象领军人才、气象优秀青年人才,加快形成气象人才梯队。围绕气象领域重大业务科技问题和气象服务保障地方需求,集聚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优秀人才组建创新团队,形成产学研用融合的人才使用链。积极参加各级地方干部教育培训,推进气象人才与地方相关单位间的横向交流。将气象类职业技能竞赛纳入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目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22.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落实气象人才同等享受地方各项激励奖励政策,将气象人才纳入全市相关人才专项。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效益,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台站从事气象工作,落实国家有关激励政策。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完善气象人才评价和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好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23.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气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结合“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实施,统筹推进各项机制建设和能力提升,加强项目立项、建设用地和资金等保障,加强对本实施方案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24.加强法治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重视推进气象规范性文件修订,健全气象标准体系。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严格执行公众气象预报、气象灾害预警统一发布制度。依法依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将气象执法人员纳入地方行政执法培训。
25.落实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强化部门协同、联合推进、创新发展和督查考核,重点针对推进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机制建立、项目建设、服务融入和技术支撑等,协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6.加强投入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加快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各项改革,确保气象人才队伍稳定、业务水平提升。要切实加大对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将发展气象事业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稳定的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和扶持机制。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