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
政府文件政府文件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确认公布酒泉市第三批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2021/07/21 6.1k 阅读 203 点赞

酒政办发〔2021〕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甘肃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9〕16号)要求,经市政府审定,全市共确认第三批行政执法主体7个,现予以公布。

  附件:酒泉市第三批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附件

  酒泉市第三批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一、肃州区行政执法主体(4个)

  1.肃州区人民政府大北街街道办事处

  2.肃州区人民政府西北街街道办事处

  3.肃州区人民政府西南街街道办事处

  4.肃州区人民政府东南街街道办事处

  二、玉门市行政执法主体(3个)

  1.玉门市新市区街道办事处

  2.玉门市黄花街道办事处

  3.玉门市饮马街道办事处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