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政办发〔2020〕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驻酒有关单位:
《酒泉市公共卫生类专项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原与之对应的相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酒政办发〔2020〕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驻酒有关单位:
《酒泉市公共卫生类专项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原与之对应的相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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