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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市级政策解读

《酒泉市地下水取用管理办法》解读

2022/07/20 9.1k 阅读 97 点赞

一、出台背景

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控制性要素,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是全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生命线。地下水在保障我市城乡供水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6年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通知》(甘政发〔2016〕2号),全市一些区域形成了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超采治理困难较大。尽管原《酒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实施近7年来,全市强化地下水监管,加强超采区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省政府对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目标,要求到2030年全市地下水超采区的补给量和开采量要达到动态平衡,地下水水位保持稳定,全市地下水监管和保护治理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2021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地下水管理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地下水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等方面,为落实最严格地下水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2021年底,为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地下水取用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保障地下水安全和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破解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超采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市水务局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酒泉市地下水取用管理办法(送审稿)》,向社会、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在此基础上反复研究修改,并经市司法局合规性审查,形成了《酒泉市地下水取用管理办法(草案)》。2022年6月27日,五届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草案。7月15日,酒泉市人民政府印发《酒泉市地下水取用管理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出台后,全市将从严从紧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审批,强执法,守底线,严格控制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打井审批施行提级管理,是全市地下水管理的里程碑事件。

二、制定目的及特点

《酒泉市地下水取用管理办法》的出台,是结合我市实际,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以及《地下水管理条例》,坚持“四水四定”原则,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实施深度节水控水,加强地下水监管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与规划编制。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根据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成果,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地下水资源状况、污染防治等因素,编制本级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

二是《办法》强化了地下水节约与保护措施。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制度。明确用水过程的节约用水要求,强化用经济手段调控地下水节约和保护。

三是《办法》明确了地下水超采治理责任。规范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的划定。除特殊情形外,在禁止开采区内禁止取用地下水,在限制开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取水量。要求各县(市、区)编制本行政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治理措施、保障措施等内容。

四是《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地下水监督管理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地下水监测站网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完善对地下水取水工程的监督管理,强化对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管理。

五是《办法》突出了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法律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三、主要内容

《酒泉市地下水取用管理办法》共八章四十九条,即:总则、规划配置、取水管理、用水管理、机电井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1.总则部分主要是出台依据原则、管辖范围、责任主体、管理审批权限等。

2.规划配置部分主要是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工作、地下水实行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升降控制、各类规划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等。

3.取水管理部分主要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开采实行取水许可、旧井更新及新打井实行最严格审批制度等。

4.用水管理主要是地下水实行年度分区取用总量控制、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的供水调度和平衡工作、地下水超采区从严控制取水、取水在线计量监测等。

5.机电井管理主要是地下水取水工程及设施、机电井用水户档案台账管理、县乡村机电井管理人员四级地下水保护与管理责任体系、公共供水范围内自备井管理、打井施工单位监管、机井所有权申请变更登记等。

6.监督管理部分主要是规划建设地下水资源监测系统、严格执行用水统计制度、执法监督检查、地下水资源管理联合执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地下水取用情况组织考核及考核结果公告等。

7.法律责任部分主要是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等。

8.附则主要是规定相关概念解释、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相关文件: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酒泉市地下水取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