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甘肃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保护和发展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激发国有林场发展活力,推进国有林场持续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酒泉市政府制定印发了《酒泉市加快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国有林场是宝贵的生态资源、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森林资源基地,在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切实破解国有林场发展难题,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效,市林草局对全市7个国有林场开展了全面调研和清查整治,调研中发现国有林场存在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林地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多、专业人员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根据市政府安排,起草了《酒泉市加快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工作目标
至2025年,全市7个国有林场森林面积增加1万亩,森林蓄积量增加5000立方米,平均森林覆盖率提高3%以上。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场容场貌焕然一新,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科技推广应用能力有效提升,经营发展活力全面激发。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把国有林场打造成祖国西部广袤大地上的绿色明珠。
三、主要工作任务
《实施意见》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重点工作共有4个方面13项任务。分别是巩固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效,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体系,积极推进现代国有林场建设,加快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
1.明确国有林场公益性质定位。各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财政全额拨款,确保国有林场生态公益属性。
2.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县级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管理所属国有林场,全面推行国有林场场长负责制,依法放活国有林场生产经营自主权。国有林场确需分立、合并、撤销、变更经营范围或改变隶属关系的,按照《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参照建制镇标准,把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林区道路、灌溉渠系、供电、供水、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和相关行业专项规划,享受与周边乡镇同等政策。
4.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准确对接“国土三调”数据,依法依规颁发国有林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证。
5.强化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建立完善“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林场保护与经营”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及时掌握森林资源总量、分布状况、重大变化和保护利用等情况。
6.规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要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用途管制、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生态公益林管理等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7.保障国有林场土地合法权益。明确国有林场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有林场依法进行保护、监督、管理和经营。
8.建设高质量森林资源培育基地。加快培育国有森林资源,加大国有林场林木种苗繁育资金扶持力度,将国有林场建成全市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合理调配生态用水,落实林场水资源配置,保障林木正常生长。
9.建设高标准林业新型产业基地。加大森林游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盘活国有林场闲置管理和生产用房,适度发展森林康养、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绿色生态产业。
10.建设高水平林业科研推广基地。不断提升国有林场生产经营的科技含量,加快林业新技术、新标准、新成果、新机械转化和推广,鼓励国有林场与高校、科研院所、林业科技事业单位合作,建设林木种质资源库、林木良种基地和林业保障性苗圃等科研基地,开展林业机械化、高效节水建设试点。
11.规范和完善国有林场人事管理制度。按有关人事政策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管理岗位一般不高于20%,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40%,森林管护等林业技能岗位不低于35%,后勤保障、服务等一般性工勤技能岗位不高于5%设置岗位。
12.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方式补充国有林场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从高职院校在校生中遴选有志向到国有林场工作的毕业生,补充国有林场专业技能岗位。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结构比例,原则上按照1:4:5设置,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国有林场。
13.加强国有林场绩效考核制度。国有林场职工绩效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评价。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晋升薪级工资、发放绩效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为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实施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将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要求,要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二是建立投入机制。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财政保障。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经营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全力支持国有林场的改革和发展。三是完善政策保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国有林场的政策支持力度。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合理设置岗位比例,加快国有林场缺岗人员招录进度,补齐人员力量不足短板。建立有利于国有林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国有林场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