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圆满完成:1.21亿元“利息红包”精准落袋惠民生
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结息工作于6月30日圆满收官。本次结息共向12.27万名缴存人派发住房公积金利息总额1.21亿元,惠及面广,金额可观。所有利息已精准、足额计入缴存人个人公积金账户,为广大缴存职工送上了一份实实在在的年度“利息红包”。
政策红利释放 资金稳健增值显成效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重要的住房储金,其账户余额依法享有计息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6月30日统一为缴存人账户内的公积金缴存余额计付利息。本年度结息严格遵循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存款年利率1.5%执行,确保了资金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实现稳定增值。此次派发给缴存人的1.21亿元利息,是国家政策保障下个人公积金账户资金产生的年度收益,有效提升了缴存人个人住房资金的积累效率。
结息金额攀升 职工切实受益惠民生
本次结息金额较去年同期显著增长,增幅达9.01%。这一增长主要源于两方面积极因素:一方面是酒泉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持续扩大,缴存人数稳步增加,资金池规模有效扩充;另一方面是中心持续优化资金运作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保值增值能力。以本次结息总额1.21亿元、惠及缴存人12.27万人计算,人均获得利息收益约987元。这笔实实在在的收益直接增加了缴存人住房储金积累,进一步夯实了缴存人的住房保障基础。
服务效能提升 便捷高效通达千万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将保障缴存人权益、提升服务效能放在首位。本次结息工作依托先进的业务系统和规范的管理流程,确保了每一分利息都准确无误地计入个人账户。为让缴存人第一时间知晓收益到账情况,中心已主动向每位缴存人发送了个性化结息短信,清晰告知本次结息金额及当前账户余额。同时,缴存人还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12329服务热线或各分中心服务窗口等多种渠道,便捷查询个人账户结息明细及当前账户余额。此次发放的利息资金归属个人所有,缴存人可按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规定,在符合购房、还贷、租房、退休、贷款等条件时申请使用,也可继续留存账户享受复利累积。
此次年度结息的顺利完成,充分体现了酒泉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秉持“服务民生、保障安居”的理念,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努力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缴存人,为助力缴存人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安居梦贡献公积金力量。
(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