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肃州区分中心稽核股股长闫廷明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兢兢业业,注重学习,不断进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树立了单位良好形象。经各分中心党支部、党小组评选推荐,市中心党组研究决定,被评选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并予以通报表扬。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公积金中心是公积金政策和资金管理部门,更是政府部门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自到公积金中心参加工作以来,闫廷明同志先后在大厅窗口、稽核等多岗位工作,无论在何岗位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担任市直大厅主管期间,他自觉遵守中央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意识和自律潜力。发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为其他工作人员作了表率,发挥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优异品格。
多年来,闫廷明同志政治立场坚定, 在思想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上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不断提高,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履职尽责,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中始终勇于承担责任,遇事不推不拖,善于协调,解决问题能力强。
工作中,闫廷明同志一直刻苦钻研技能,争当业务标兵。住房公积金中心作为政府的“窗口”单位,必须突出以民为本、服务民生。让来办事职工群众充分享受到公积金服务“窗口”的优质快捷便利服务,是每个工作人员的根本职责,闫廷明同志是其中忠实履行职责的优秀一员,坚持强业务提效率,力争对公积金中心所有业务达到精通全能的程度和具备过硬的业务操作本领,为群众提供优质快捷便利服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闫廷明同志在政务大厅工作以来,始终及时了解和掌握前台工作,模范遵守政务中心和分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作执行制度的表率。今年以来共稽核提取业务1734笔、11897万元。同时审核上报稽核股存疑业务231笔、同意办理231笔,确保办理提取业务真实、有效。贷款发放739笔、25109亿元。市直大厅共归集23167万元新增人数1123人,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所在公积金专区在每月政务大厅考核中都能被评为红旗窗口。
在参加工作三十年来,闫廷明同志虚心好学求上进、刻苦钻研精技能,按照“业务精、服务好、素质高”的标准,注重日常工作中领会和全面把握政策,努力对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各类业务达到精通和全能的程度。他服务态度和蔼、耐心细致,礼貌用语规范,从不与办事职工群众发生争执,即使个别办事职工群众提出不合规要求,甚至有过激行为时,他都能心平气和、不厌其烦地加以解释,及时化解职工情绪,再棘手问题经他之手办理,职工群众总能满意而归。平时他注意倾听和收集职工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综合整理后提供分管领导决策参考,为公积金窗口的管理,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贷后管理,逾期催收严格按照市中心文件要求,加大催收力度通过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短信等催收逾期户明显下降。归集扩面取的明显效果,通过走访单位、企业政策宣传截至目前新增缴存单位156个,缴存职工2560人。闫廷明同志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被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评选为政务服务先进工作者,2016年7月、2021年7月被肃州区机关工委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
闫廷明同志突出的业绩、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也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平凡的岗位上发挥出了中流砥柱作用,为加快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闫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