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融业务委托协议签约会议。会上,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酒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酒泉分行、甘肃银行酒泉分行、兰州银行酒泉分行等4家商业银行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融业务委托协议。
会议就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融业务委托模式、受委托银行的考核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并就严格履行合作协议,实现双方互利双赢,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了解,近年来,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委托银行紧密配合,委托贷款业务发展趋于向前向好向新的态势。“十三五”期间,我市公积金主要业务指标稳步增长,归集额年均增长14.26%;提取额年均增长20.41%;发放贷款年均增长33.70%;贷款余额33.49亿元,个贷率达到87.34%,在助力广大缴存职工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融业务委托协议的成功签约,是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业务的新起点。今后,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与各受委托银行进一步加深政企合作,奋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王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