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公安机关以“主动创稳”“三抓三促”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为牵引,深入开展“专业能力提升年”行动,坚持服务发展大局理念,立足公安职能作用,综合运用防范、打击、整治、管理、服务等多种手段,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肃州分局
四项举措推动“警调对接”落地生根
今年以来,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主动创稳推进会议精神,抓末端治已病、抓前端防未病,以“警调对接”为发力点,不断探索公安警务处置和人民调解有机结合、无缝衔接,推动矛盾纠纷由“交叉复治”向“一体善治”深度转变,纵深推动主动创稳走深走实,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1-5月全区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30.6%、0.8%。“三个到位”整体推进,全面夯实基础
组织领导到位。以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综合调处服务平台为目标导向,成立了由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高位统领社会综合治理,形成了以综治中心为枢纽、全区网格为单元、政法力量为主体、其他综治力量为补充、信息化平台为支撑的“大综治”工作体系建设。谋划部署到位。根据《肃州区警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立足公安实际制定警调对接工作方案和流程图,明确各警种、各派出所与同级综治中心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形成了“科学谋划、部署到位”的良好局面。阵地建设到位。区公安分局依托综治中心建立“警调对接”工作站,94个警务区依托网格区建立“警调对接”工作点,22个派出所依托乡镇(社区)建立“警调对接”工作室,194名网格警长和1348名网格长下沉二级网格,充分发挥网格长“人熟、地熟、情况熟”和网格警长“懂法律、讲政策、会调解”优势,实现了“网格管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调解”的资源互补。
“三个明确”纵横贯通,全面筑牢架构
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警调对接”工作任务清单,公安机关与综治中心共享110纠纷警情、窗口接报案信息以及案结事未了的刑事治安案件;综治中心将婚恋家庭、邻里、继承、生产经营性等民事纠纷和可调解的案件纳入“警调对接”调处范围。明确警情处置。派出所接到警情时第一时间到现场控制事态、固定证据,构成刑事治安案件的依法受理查处;情节轻微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调解,并同步推送综治中心;短期内无法化解或已调解但仍存在风险隐患的纠纷警情,同步推送综治中心跟踪化解,实现信息互通长效管控。明确调解流程。建立“排查-处置-流转-调解-回访”全流程闭环模式,综治中心收到公安机关警调对接移交单后,及时召集政法干警组织当事人调解,对调解成功的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对已调处的婚姻家庭、邻里等反复性高的矛盾纠纷定期回访;对调而未果的矛盾纠纷,引导其通过司法程序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纠纷反弹、激化,做到纠纷有回应、调处有着落、件件有回访。
“三个机制”综合施策,全面推进机制
建立分析研判机制。整合各类平台数据信息,通过“驻点政法干警联席会议”,加强数据分析和警情会商研判,梳理各类风险定期推送各级综治中心,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防范措施,对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分类交办机制。紧盯“源头化解”,根据矛盾纠纷风险等级划分一般矛盾纠纷(蓝色)、复杂疑难矛盾纠纷(黄色)和重大矛盾纠纷(红色),通过《警网融合工作专刊》《矛盾纠纷警情流转单》《基层社会治理诉求建议事项交办联》“一刊一单一联”,将部分矛盾纠纷流转职能部门调委会或属地单位进行调处化解,有效缓解了公安机关处置纠纷警情的压力,充分展现了人民调解的柔性优势。建立联动化解机制。蓝色纠纷警情,由警网联动调解;黄色纠纷警情,按照“公安预警、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的流程,组织政法干警、乡镇、社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调处化解;红色纠纷警情,由政法干警、律师、网格长、金牌调解员、心理干预机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矛盾纠纷调处智囊团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