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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5年度酒泉市公安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

2025/03/14 5.6k 阅读 465 点赞
2025年度酒泉市公安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
单位名称:酒泉市公安局
序号 普法内容清单 普法措施清单 标准清单(具体量化) 责任清单
普法责任主体 普法对象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会前学习、现场交流及视频授课、文字资料等 利用局党委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培训、学习、会议安排、领导领学、讲解点评、专家专题辅导、播放视频片等。 党建办 公安系统民(辅)警、职工
2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会前学习、文字资料、微信、宣传片、特殊节点等 利用局党委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文字资料、微信、宣传片等进行学习,推动公安机关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同时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党建办、指挥中心、法制支队 人民群众、公安系统民警、职工
3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 会前学习、文字资料、微信、宣传片、特殊节点等 利用局党委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文字资料、微信、宣传片等进行学习。同时借助特殊节点集中宣传活动,同步开展民法典宣传,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 党建办、指挥中心、法制支队 人民群众、公安系统民警、职工
4 深入推进《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内容。 会前学习、文字资料、“甘肃党建”APP,互联网等 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题辅导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党建办 公安系统党员民(辅)警、职工
5 推动落实局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工作。 会前学习、现场交流等 利用局党委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按照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好《酒泉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 党建办、法制支队 公安系统领导干部、民(辅)警、职工
6 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等工作。 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 督促局机关民警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答题活动,日常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按时参加学法考试,继续保持参考率与优秀率双达标。 法制支队 公安系统民警
7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会前学习、文字资料等 利用局机关学习例会领导领学等。 法制支队 公安系统领导干部、民警、职工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宗教事务条例》等
讲座、法治宣传站、文字资料、广播、报纸、杂志(刊物)、微信、网站、宣传册(折页)、宣传栏等 利用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国保支队 人民群众以及相关企业主体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110报警服务受理群众求助类别及对骚扰报警、报假警的相关处理情况 融媒体设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微信、宣传册等 设立法治宣传站,围绕“110宣传日”印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受理涉及本部门的投诉等方式开展专项宣传。 指挥中心 人民群众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围绕扫黑除恶、电信诈骗等犯罪案件及先关法律法规、防范知识开展宣传教育。 融媒体设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宣传册等 在酒泉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推送电诈预警信息。利用公安系统重要宣传节点开展防范知识普及教育。 刑侦支队 人民群众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
融媒体设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微信、宣传册等 利用全年重要宣传节点,以刑侦支队为主体积极开展刑法普及教育,同时开展法律讲座、以案释法、现场交流等多种形式。 刑侦支队 社区居民、企业人员等社会群体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戒毒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
讲座、文字资料、广播、报纸、杂志(刊物)、微信、网站、宣传册(折页)、宣传栏等 利用重要节点开展禁毒教育宣传活动和“八进”活动,对全社会群体开展毒品预防知识普及教育和禁毒宣传系列活动。 禁毒支队 药品制造和零售业以及人民群众,重点对青少年毒品预防知识开展普及教育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酒泉市养犬管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网络、微信、微博、宣传栏、展板、宣传册(折页)等 通过主流媒体、微平台、展板等形式贯穿于各节点宣传日。 治安支队 人民群众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网络、微信、微博、宣传栏、展板、宣传册(折页)等 利用各类普法重要节点,办证大厅宣传栏、宣传手册开展宣传教育。 出入境
管理科
人民群众
15 《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 网络、微信、宣传册(折页),窗口咨询等 通过利用各类普法重要节点,公安信访接待群众过程中提供普法宣传。 信访室 人民群众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国家网络安全知识 网络、微信、微博、宣传栏、展板、宣传册(折页)等 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讲座、利用重要宣传节点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教育。 网安支队 单位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群众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酒泉市电动车管理条例》 开展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宣传海报、录制普法宣传短视频等方式 通过“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开展集中宣传。通过“七进”活动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宣传。利用微信、抖音等平台广泛开展线上宣传。通过服务区橱窗等开展阵地宣传。 交警支队 交警系统民辅警、人民群众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宣传栏、展板、宣传册(折页)等 通过各类普法重要节点,利用宣传栏、展板、宣传册(折页)开展知识宣传教育等 反恐支队 人民群众
19 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群众和企业到公安机关办事、办证流程等。 办证办事窗口、宣传册(折页)等 利用办证办事窗口宣传政策法律法规、回复咨询、答疑解惑,宣传公安机关利企便民新举措。充分利用酒泉市政务服务平台建立警企、警民网上网下联系沟通的顺畅通道。 行政审批科 人民群众
责任领导: 张升元普法联络员:田书慧联系电话:1519376679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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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