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
政策通知公告

酒泉市公安局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

2020/08/24 1.9w 阅读 196 点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党政机构改革后清理证明事项的统一部署,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部门和单位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酒政办发〔2020〕62号)要求,现将《酒泉市公安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酒泉市公安局取消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酒泉市公安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xls   酒泉市公安局取消证明事项清单.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