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教育局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在防范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上下功夫,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加强隐患排查,全市学校保持了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健全安全制度机制。一是健全责任制度。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十一部门印发《酒泉市校园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指导工作机制》,明确校园安全管理成员单位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推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编制《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指导学校落实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二是明确安全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印发《酒泉市教育局领导安全稳定工作职责清单》,明确局机关领导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定《全市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个岗位工作职责,实化细化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三是强化制度落实。把校园安全管理纳入年度工作内容和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督促抓实学校安全管理。
二、抓实安全宣传教育。一是突出抓课堂教学。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配足配齐思政课、心理辅导教师队伍,开足开齐安全教育课程。认真落实“四个一”(每天1次安全提醒、每周1堂安全课、每月1次安全主题班会、每季度1次安全应急演练)安全教育制度,分学段、分模块、分层次设置教育内容,强化师生安全意识。二是重点抓日常教育。严格落实“1530”日常教育制度,在“每天放学前一分钟、周末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预警提醒,做到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结合“开学安全第一课”“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宣传日(周)”等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宣传栏、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确保安全教育落地落实、落细落小、抓实见效。三是合力抓家庭教育。积极完善“家、校、社”三方协同育人机制,深入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通过家长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宣传安全知识,引导家长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开通“金色年华”心理健康服务热线,举办心理健康公益课程,为广大师生提供普惠性的心理健康辅导和家庭教育咨询服务。截止目前,组织开展家教与心理健康公益讲座9季110期。
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开展消防隐患排查。集中开展教育领域建筑工程消防审验专项治理,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消防隐患限期整改集中攻坚行动方案》,成立市县两级工作专班,建立184栋建筑“隐患、措施、责任”清单,目前建筑工程消防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9.45%。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组织全市学校开展消防应急演练335次,达到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二是深化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持续开展大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印发《酒泉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工作机制》《酒泉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酒泉市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机制及其直送问题渠道和处置反馈工作措施》《酒泉市中小学校家长陪餐工作指引》,建立健全校园食品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严格做到“十统一”,落实监管“六到位”,打造食品安全良好格局。三是突出防治校园欺凌治理。教育、政法委开展全市防治校园欺凌霸凌和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开展“1、2、3、4、5”项工作(“1”即:修订完善一本工作指导手册;“2”即:更新张贴两张宣传教育海报;“3”即:扎实抓好三场防治欺凌教育;“4”即:梳理形成四张整治工作清单;“5”即:严格落实五项日常预防措施)。摸排单亲离异家庭、学习困难和情感受挫、重点人群人员子女等“20类”特殊群体学生,开展心理谈话、心理关怀、心理疏导,教育感化和帮困解难。
四、完善安全基础设施。一是配足“人防”力量。今年举办全市学校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人员150人。多方筹措资金,配备学校专职保安员、食堂管理员、学校宿管员。协调公安部门落实“护学岗”“高峰勤务”“三见警”工作机制,保障学校周边重点时段重要部位安全可控。二是配全“物防”设施,持续加大投入,改善学校安防基础设施条件,配备配齐“九件套”防卫器械和硬质防冲撞等设施,提升学校安全防范基础能力;深入推进“校车安全工程”,全市配备标准化校园123辆,保障47所中小学校,服务学生1.3万余人。三是配好“技防”设备。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护学岗“4个100%建设”,218家食堂纳入“互联网+明橱亮灶·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校园安全信息化智能化可视化规范化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