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结合全县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金塔县教育系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交通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举安全之盾,防事故之患,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突出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存在的主要交通安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关爱生命、平安出行”“文明在路上、安全伴我行”“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教育活动。县教育局联合县交警大队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契机,先后在羊井子湾小学、西坝小学,北苑小学等学校进行交通法规进校园活动,确保中小学生对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知晓率达到100%,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安全出行习惯。各学校通过主题班队会、校园广播、培训讲座、知识竞赛、手抄报、致家长的一封信、签订承诺书和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突出交通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师生及家长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全面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各学校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切实完善“护学岗”“高峰勤务岗”和“三见警”机制,全面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寄宿生放假时段和重点路段及部位的巡逻管控,集中整治学校门口交通秩序混乱、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尤其对接送学生的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等现象,开展有针对性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同时,县公安、交通、教育等职能部门,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积极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监管工作,相关学校认真落实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方案,学生接送工作实现了运行安全、快捷方便、可靠平稳的良好局面。

加强出入车辆管理,切实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教职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其他学校教职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学生上下学期间、学生课间活动时间、集会时间、文体活动等时段,校内车辆严禁移动;教职工工作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辆进出校园或在校园内行驶;进一步明确细化车辆驶入驶出的时间、区域、线路和速度以及停放位置,全面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和警示提示;着力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切实提高师生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供稿:金塔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