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
教育教育督导

酒泉市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督导调研

2020/05/28 1.6w 阅读 204 点赞

  近日,由酒泉市教育局牵头,市人社、财政部门参与的市政府督导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质询相关部门、召开教师座谈会、走访教师和公务员等方式,完成了对7个县(市、区)政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情况的专项督查。

  督导调研前,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积极与市人社、财政部门沟通衔接,抽调专业人员,确定统计口径,制作中小学教师和公务员基本工资收入统计表、全口径收入统计表,制定工作计划和调研策略,充分做好督导调研的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要求如期完成了自查工作。酒泉市通过逐县的督导调研和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党和政府关心教师个人生活待遇,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举措及实效,增强教师的荣誉感和获得感,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近年来,酒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破解制约全市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积极筹措资金,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提高教师工资待遇。一是核增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2020年起,市、县政府在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均按照10%的比例核增,全部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二是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2019年以来,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核增中小学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三是提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2019年以来,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提高了5%。四是增加中高级职称限额比例。2019年,全市实行基层高级职称单独评审机制,按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的10%核准基层有效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同时,按本单位高级岗位的10%核定了正高级岗位。五是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2019年1月起,玉门、瓜州两个插花型贫困县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从人均每月不低于300元提高至400元。六是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各县(市、区)积极落实激发人才创造活力的激励政策,充分调动一线工作岗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激发人才队伍活力。通过以上举措,酒泉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大体相当。

  针对本次督导调研中发现个别县市在落实教师工资政策方面存在理解偏差的问题,督导组代表市政府要求立即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市政府将专题向省政府报告国家和省级层面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努力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  田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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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