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政办发〔2017〕82号
各 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甘政办〔2015〕13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由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专家组,将于近期对敦煌市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督导评估,对2016年已接受督导评估的玉门市、阿克塞县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84号)的重大举措,旨在促进县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将职业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规范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推进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印发的“十三五”期间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督导评估规划时间安排表(见附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人社、财政、教育、公安、食药监、农牧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职业教育迎评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督导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市级督导评估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作为对县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紧扣标准,靠实责任
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学习《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全面把握《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标准要求,按照部门职责分工,逐条落实主体责任。敦煌市要制定“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迎评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自查自评及整改责任,分阶段做好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档案归类力求做到目录清晰、内容完整、数据详实、印证资料齐全、卷宗装订规范;并于4月20日前将“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迎评工作方案”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团要在4月10日前对敦煌市迎评工作先期进行指导和专题调研。
玉门市、阿克塞县政府要根据督导评估所列问题清单,严格对照制定的《职业教育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坚决纠正和消除个别部门负责人对职业教育认识不清、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按具体的整改措施及时限,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市级复查定于5月底前完成。
三、自评自查,整改完善
敦煌市政府要按照《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36个评估要点,从政策措施、职教机构、职教经费、发展水平等4个方面,重点自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教育法规和政策的配套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进行整改。按照督导评估程序规定,在县级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敦煌市政府要于2017年6月30日前向酒泉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提交《敦煌市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工作自评情况的报告》和《关于申请对敦煌市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请示》。
对敦煌市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时间由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另行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