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教督字〔2017〕20号
玉门市、阿克塞县人民政府:
酒泉市教育局、酒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精神,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玉门市、阿克塞县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要求,于2016年11月29日-12月1日对玉门市、阿克塞县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分别进行督导评估并书面下达反馈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充分肯定了玉门市和阿克塞县人民政府近年来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取得的成就,明确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工作建议。玉门市、阿克塞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梳理“意见”指出的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类研判,并分别制定了《关于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根据问题清单和职能部门的职责确定责任领导及整改期限。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有关规定,酒泉市教育局、酒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决定于2017年5月1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玉门市、阿克塞县人民政府接受督导评估后的整改情况进行复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评的内容
1.对市级督导评估“意见”指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对玉门市、阿克塞县《关于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复评的方法
1.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2.对整改情况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3.核对有关经费拨付凭证;
4.反馈复评意见。
三、复评工作成员
组 长:吴光林 酒泉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组 员:吴建新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毕长虹 玉门油田教育分局 高级教师
李鹏清 酒泉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干部
(联络员 电话:18919377588)
四、工作要求
1.玉门市、阿克塞县政府应高度重视此次复评工作,实事求是地汇报整改情况,对不能如期完成的整改问题,必须说明原因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完成期限。
2.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安排和接受违规接待。
酒泉市教育局 酒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