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教育督导团为了整体优化教育督导工作格局,积极深化教育督导综合改革,不断强化教育督导职能作用,切实提高教育督导机制对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推进力,总结推广依法治教新形势下开展教育督导与评价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模式和新方法,制定出台了《酒泉市教育督导工作优秀案例(论文)评选活动方案》,已下发执行。
酒泉市教育督导团负责组织《方案》在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及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案例(论文)评选的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挂牌责任督学创新县(市、区)案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或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案例、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案例、督学责任区案例、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案例、专项督导检查案例、学校评估验收案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案例、专题督导调研案例、学校视导员案例等十种类型,收集整理、研究总结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实效性强的教育督导实例。当年底,各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对遴选的教育督导案例进行汇总、评审、推荐上报,由市级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市教育局领导办公会研究,并在市、县教育信息网或教育系统内公示。市教育局和政府教育督导团对获奖案例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其成果在全市推广,同时择优向上级督导部门推荐。对组织开展优秀督导案例评选活动的过程及结果,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中,考核评价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依据。
通过开展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能有效加强教育督导组织化、项目化、模块化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立体化督导评估模式,使教育督导运行由低到高实现问题导向、平面达标、发现亮点、培植典型、推广经验多层复合,打造督导评估“高位区”,发挥先进典型及经验的辐射带动作用,使教育督导工作更富有活力。
供稿:酒泉市政府教育督导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