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为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酒泉市教育局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之际举行了系列活动。

12月4日上午,酒泉市教育局在东方广场开展了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

同时,学校同步开展 “宪法晨读”活动,通过举行升旗仪式、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欣赏第三届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决赛优秀学生展演等各种形式,让中小学生感受宪法尊严,让师生懂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校内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外遵守法律法规,争做一个守法的合格公民,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基础。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 卜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