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
文件通知文件通知

酒泉市教育局酒泉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5/07/09 6.5k 阅读 532 点赞

  酒政教字〔2014〕285号

  各县(市、区)综治委、教育局,油田教育分局,市直各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持续安全稳定,根据省综治委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平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甘综治委〔2014〕9号)精神,市综治委、市教育局决定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深化平安酒泉建设的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不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涉校涉生案件和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努力营造秩序良好、校风文明、思想健康、师生安全、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育人环境。

  二、创建内容

  1.筑牢校园安全思想防线。坚持德育为首,不断加强和改进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文明习惯养成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反恐怖教育、反邪教教育、禁毒宣传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积极普及防水、防火、防诈骗、防暴力侵害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网络安全知识,开展应对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暴力袭击、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2.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着力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积极倡导“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的安全管理新理念,不断丰富创新校园安全文化载体,通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安全宣传专栏、张贴安全宣传图片、举办安全专题讲座,广泛深入开展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普及活动,大力推动校园安全文化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努力在校园内营造“人人重视学校安全,时时维护校园稳定”的安全文化氛围。

  3.完善校园安全基础设施。严格按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不断加大安防设施建设投入,加强学校门卫值班室、报警点、警务室、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建设,不断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切实提高校舍防灾抗灾能力,新建校舍必须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和消防防火建设标准,旧校舍要按照抗震设防有关防灾要求进行抗震评估,严禁使用危房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确保将学校校舍建成最牢固、最安全、最让家长和群众放心的建筑。

  4.健全校园安全机构队伍。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完善值班巡逻、情报信息、应急处置等配套设施。加强对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师生的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安全保卫能力。各学校都要配备专职保安,设立安全工作联络员,推行警校共建。农村规模较小的学校和教学点要建立联动机制,有效预防处置各种涉校涉生问题。

  5.落实校园安全各项制度。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建立建立健全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制度体系。落实门卫值班和内部防范制度,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防外来人员擅自进入校园干扰教学、生活秩序。落实稳定信息预警制度,健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网络,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预防工作,每月分析研判一次安全稳定形势,对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种不利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反馈、早预防、早处置、早化解。落实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相关工作流程,加强信息保障、物资保障、人员保障,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卫生事件等,提高学校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安全检查制度,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经常对校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落实特殊师生个体教育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辅导员队伍和思想工作骨干队伍作用,及时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违反犯罪、轻生自杀等问题发生。落实重点问题督办制度,对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督办整治,并纳入对各部门工作考核中。

  6.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园内部互联网、校园网等网络媒体的管理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和分析研判网上舆情和敏感信息,有效防范和查处打击利用网络实施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防有害信息特别是不良政治信息在校内传播。

  7.做好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结合教育系统特点,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营造理性、有序、合法的信访秩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掌握师生思想动态,保障师生合法信访权利和切身利益,做到涉校涉生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县。

  8.形成校园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监督、学校及社会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对教职员工、学生的日常管理、加强财务室、实验室、微机室、科研机构、危险物品等重点场所部位、重要物品管理,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对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经营秩序、治安秩序的治理力度,排查消除隐患,净化治安秩序,有效防止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案事件发生,最大程度净化、优化校园治安秩序和育人环境。

  三、主要措施

  1.落实创建主体。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主体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督导等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市上成立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参与的酒泉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县(市、区)都要参照市上的做法成立相应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作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和“一岗双责”制度,切实靠实人员、靠实责任、强化保障,并与日常工作同研究部署、同推进落实、同检查考核。

  3.制定创建方案。各学校要根据平安酒泉建设总体部署,按照“目标化管理、规范化运作、项目化推进、标准化考核”的要求,制定彰显本地本校特色的创建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规划,确定创建内容和载体,明确创建目标和措施,尤其要坚持以整治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重点,有效化解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并分解创建任务,细化各有关部门职责,确保创建成效。

  4.严格实施考评。各地、各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进一步细化考评标准和组织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考评工作。每年11月下旬,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县(市、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各县(市、区)创建活动小组办公室每学期必须专门对辖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行一次检查督导,根据学校(单位)申报,结合年终考核,对考评达标的单位进行命名和表彰,对县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命名的平安学校,经一段巩固期成效显著的,逐级推荐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考核命名。

  四、组织保障

  1.提高思想认识。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现实重要性,从深化平安酒泉建设的大局出发,增强抓好平安校园建设、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酒泉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全面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做到思想统一、认识清楚、步调一致、行动积极。

  2.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各种媒体宣传平安校园建设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宣传创建活动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有机结合起来中,积极营造平安校园创建人人有责、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浓厚氛围。

  3.密切协作配合。各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积极协调综治、公安、卫生、交通、安监、建设、水务、地震、食药监管等部门,广泛参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对涉及多部门、容易形成管理盲区和易反复、难治理的问题,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与职能部门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多方联动解决。

  4.加强督促指导。要把平安校园建设作为考核学校的重要指标,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坚持日常指导与明察暗访相结合、例行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协调处理各种问题,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并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努力将点上的经验拓展为面上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转化为长效机制。

  5.加大经费投入。要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予以充分保障,并逐步增加投入。学校要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正常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统筹安排,按学校总经费的(千分之一)核算,确保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项工作有充分的经费保障。

  6.实行责任追究。坚持重大问题一票否决制,完善集指导、监督、检查于一体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要求,进行责任追究。

  各县(市、区)、市直各院校依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1.酒泉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酒泉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

3.酒泉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考评标准

  酒泉市教育局  酒泉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4年9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文件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