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2024年,全市人社系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主线,着力构建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织密社会保障网,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社保扩面提质增效
2024年,全市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68.03万人、16.25万人和12.96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超过了95%。
成绩的背后,是我市努力开展社保扩面提质增效工作,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的不懈努力。
一年来,我市坚持服务企业发展与促进就业、扩面参保一体推进,系统集成、综合施策,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将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开办小微企业人员、矿山企业人员等纳入重点扩面对象。充分发挥“酒泉社保”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宣传主阵地作用,组织“社保服务进万家”和“大走访、大调研、大讨论、大宣传”活动,广泛推送参保缴费政策,确保相关政策家喻户晓。全市开展工伤预防“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宣传活动共26场次。

社保待遇稳步提高
我市坚持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着力做好各项社保待遇发放和调整工作,让广大参保群众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全面提升社保待遇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市级基础养老金5元/月,督促指导县级稳步推进养老金提标工作,全市13.81万名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从2023年的208元,提升至现在的220.74元,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居全省第二。
严格落实困难群体代缴制度。为8.3万困难群体代缴养老金732.34万元,代缴率达100%。为1072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006万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535万元、技能提升补贴176万元。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全市8643户企业减负4629万元。积极推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服务,建立临退人员档案预审机制,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率超过了98%。
依法公正开展工伤认定,组建全市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核小组,全市共认定工伤1006件。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组织开展了3批次754人参加鉴定。

社保改革纵深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为我市指明了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主攻方向。全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将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凝心聚力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行稳致远。
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全面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优化完善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高效推进退休“中人”对比实发工作。采取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的办法,实发2022年及以前退休“中人”7741人,实发率达97.75%。做实转移和实发“中人”职业年金记实资金。理顺职业年金记实业务经办流程,办理307名2022年退休“中人”、168名转移人员职业年金虚账记实和404名已实发“中人”职业年金实账利息记实业务,及时督促参保单位向同级财政申请资金并缴纳至归集户。

社保服务高效优化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在业务流程上做“减法”,在提速便民上做“加法”,加快推进社保数字化转型、社保治理效能提升。
实施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改革,推进医保、公积金等跨部门事项打包联办,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动全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城市建设,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民生管理服务新模式,全面建成酒泉“一卡通”数据指挥中心,实现62项惠农惠民待遇补贴和人社待遇等资金全部通过社保卡发放。
落实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工作要求,确保全市新开办企业参保登记0.5个工作日办结。

基金防控安全稳固
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年”活动,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增强社会保障安全性,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
强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社保基金规范管理、安全使用。修订完善《酒泉市社保业务经办流程》《酒泉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印发《市社保中心关于建立“四比对一报告”工作机制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的通知》,全面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乡镇、社区社保专干按月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死亡、服刑人员信息“零报告”机制。严格执行“先比对、再核实、后发放”待遇落实机制,上传比对数据17万余条,全面落实“四比对一报告”工作机制。加大对高风险环节、高风险业务、高风险岗位监督力度,组织开展飞行检查、专项稽核检查和专项稽核“回头看”工作,守牢了基金安全底线。(酒泉融媒记者张花 通讯员殷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