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近日,市就业中心组织人员分别从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等方面对2022年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第一批)就业补助资金120万元和2022年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第二批)就业补助资金275万元进行了绩效自评。
2022年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新认定省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补助资金、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补助资金、省级劳务品牌补助资金、创业活动补助资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补助资金、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资金和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补助资金。
2022年我市各类创业创新比赛举办场次4次,完成年度指标任务的133.3%;创业能力提升训练营举办场次1次,完成年度指标任务的100%;创业活动参加人数1000人,完成年度指标任务的100%。创业创新比赛完成率和创业能力提升训练营完成率均达到100%,在规定的时间内扶持资金支付到位率达到100%。市就业中心联合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等单位,先后举办了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暨新业态“创业新秀”选拔大赛、巾帼创业群体选拔暨巾帼创业创新大赛、夕阳红·老有所养创业创新比赛。各县(市、区)也围绕乡村振兴、文化旅游、商贸物流、新业态、新经济等领域开展了“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系列比赛,收集、审核了46名创业新秀,编印了《酒泉市创业新秀风采录》和《酒泉市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优秀项目集锦》。在酒泉市电视台“百千万”宣传专栏,对全市创业先进典型进行了宣传;组织举办了酒泉市2023年创业能力提升训练营活动,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孵化基地负责人、优秀创业人员、小微企业共100余人参加了训练营。创业能力提升训练营人员参训率达到100%。
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绩效自评,能够客观反映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对我市就业创业工作的助推作用,有利于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改进,提高我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使用效能,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创新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创业创新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