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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一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2025/06/23 1.1w 阅读 330 点赞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24〕77号),酒泉市委、酒泉市人民政府作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一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并经自验复核、省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销号标准。经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或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至7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937)2851937(兼传真)    电子邮箱:jqzgb2851937@163.com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418642(兼传真)    电子邮箱:zgb8418642@163.com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一项问题整改情况

附件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第一项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一项问题

问题表述: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甘肃脆弱的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刚性约束认识不深刻,一提发展就想着铺摊子、上项目,有时不惜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一些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够,总是强调自然条件差、经济欠发达、历史欠账多等客观因素,存在“等靠要”思想。一些干部缺乏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有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能拖则拖,导致愈演愈烈,有时突破底线乱作为,甚至出现谎报瞒报的严重情形。

整改目标: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显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有效落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承担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酒泉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整改情况:

一是酒泉市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把中央、省、市关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的决策部署传达到位,2024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2次,全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思想和理论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各级领导干部狠抓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增强。

二是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之间的矛盾问题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中的具体事宜,协调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实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制度,带头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2024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各类专题会先后14次安排部署和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环保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市环委办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列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不断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实。

三是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省市考核办法,按照分类分层差异化考核的原则,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修改完善《酒泉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酒泉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办法》等5个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等约束性指标考核,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将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等方面指标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2024年市审计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要求,组织对市林草局主要领导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有关部门(发改、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能源)认真落实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和具体事项,专题报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

四是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已全面启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反馈问题,逐项研究明确牵头部门,采取包抓督办方式,压紧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推进整改。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查办、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等机制,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在打击生态环境犯罪工作中建立起良好的互动格局,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5起。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案双查”,在查处行政或刑事违法责任时,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调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起。

五是严格落实省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酒泉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着力发现和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2023年以来因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不力对22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受处理的领导干部中党内严重警告4人次,党内警告3人次,诫勉8人次,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7人次,通报批评7人次。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通过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核查验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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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