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政办发〔2024〕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各单位:
现将《酒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酒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实施方案
《酒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已正式发布。根据《甘肃省政府立法程序规定》,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快立法进度,有序推进政府立法计划顺利完成,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立足务实管用,彰显地方特色,持续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及进度安排
(一)制定项目(1件)
项目名称:
《酒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时间安排:
1.开展调研,形成草案:2024年8月底前。
2.合法性审查:2024年9月底前。
3.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4年10月。
工作职责:
1.开展立法调研,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和听证会,广泛征求法律顾问、行业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2.提交立法草案、起草说明和起草依据,征求意见情况及内部法制审核、法律顾问审核和单位集体审议意见。
3.参与立法草案修改完善,列席专家论证会。
(二)调研项目(3件)
项目名称:
1.《酒泉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2.《酒泉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办法》(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能源局)
3.《玉门石油工业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办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文物局,玉门油田分公司)
时间安排:
1.完成调研:2024年7月前。
2.报送立法调研报告和草案文本:2024年9月前。
工作职责:
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立法调研,提交调研报告。若条件成熟,可形成立法草案文本列入2025年立法制定项目。
(三)立法后评估项目(1件)
项目名称:
《酒泉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等单位)
时间安排:
1.完成立法后评估:2024年7月底前。
2.报送立法后评估报告:2024年9月底前。
工作职责:
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评估报告,修订完善并按程序审议发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得到群众肯定。
(二)强化制度机制。遵循立法工作规律,严格落实立法立项、起草、论证、评估和审议等制度,深入推进立法公开,不断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和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提升立法科学化、民主化和精细化水平。
(三)突出重点方向。精准聚焦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需立法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结合经济水平、社会事业、民生福祉和文化风俗等实际,从“小切口”着手,科学设计解决问题措施制度,力求立得住、行得通和管得好,增强立法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立法计划,确保年内完成立法项目。各部门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按时起草完成制定项目,提升立法质量。调研项目要抓紧开展立法调研,形成阶段性成果。立法后评估项目,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评估结论科学精准、符合全市实际。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