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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市级政策解读

《酒泉市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解读

2020/05/26 8.4k 阅读 102 点赞

  2020年5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修订的《酒泉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17个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对于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能力,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预案》修订的一些情况进行说明。

  一、《预案》的修订背景及意义

  机构改革后,部分市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发生了变化,一些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部门职责也进行了相应调整,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市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重点对指挥体系、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进行修订,规范了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危害,提高了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修订依据

  《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甘肃省草原条例》《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政策法规进行修订。

  三、《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此次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共修订17个,分别是《酒泉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酒泉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酒泉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酒泉市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酒泉市处置民用航空事故应急预案》《酒泉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酒泉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酒泉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酒泉市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酒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酒泉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酒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酒泉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酒泉市住建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酒泉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酒泉市重大林业草原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酒泉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依据国家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执行,各类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内容具体从事件分级分类、应急响应、预警信息发布、信息报送、应急队伍及装备、应急处置卡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中都予以了明确,提高了《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