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教育局以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持续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为目标,开展教师非教学任务过重集中整治,建立五项机制,着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梳理APP应用程序负担过重、非教育教学事项进校园过频、教学教研工作形式化碎片化三大类问题76项,至目前,取缔各类应用程序、网络平台、打卡签到17项及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42项,保留APP应用程序及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17项。
一、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核认定机制。酒泉市教育局强化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印发《关于对各类进校园事务审核认定规范管理的通知》,对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及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确有必要的,相关部门严格履行报备程序,教育行政部门严格审核把关。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各类校园创建活动,不得自行开展。
二、建立教师减负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坚持专项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全市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直接负责,确定专门科室,实行月调度、季督导。组成督导调研组,通过实地检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电话询问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校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县(市、区)、学校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教师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建立学校“无会日”制度。市教育局在2024年全市教育工作会上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每周一至周三、周五为无会日,狠抓精文减会,目前,各学校已建立相关制度,大力精减学校内部会议。
四、建立市级“观测点”联系制度。市教育局在全市建立了23个教师减负工作“观测点”,在7个县(市、区)教育局机关各建立1个市级“观测点”,每个县(市、区)建立1所城区中学、1所农村小学为市级“观测点”,在市直中小学选取2所学校作为市级“观测点”。由专人与“观测点”相关人员进行点对点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教师减负工作落实情况。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认识不到位、学习不深入、宣传不及时、执行不坚决、落实不彻底等问题,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和《甘肃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有关问责情形,对相关部门、学校及其负责人严肃进行问责。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擅自安排接受进校园事项的学校及负责人员,将进行通报追责。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 李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