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塔县教育局切实增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责任感,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把教师政策待遇落实作为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着力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为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石。
聚焦教师职称评审,完善保障长效机制。印发《关于以教学业绩为导向规范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重贡献的原则,全面落实职称评审政策,持续完善评审办法,不断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乡村从教20年教师可不受指标限制评审中级职称,乡村从教30年教师可不受指标限制评审基层有效高级职称政策,使基层教师职称晋升有通道、职业发展有空间、工作付出有成就。截止目前,我县教育系统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414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42人(乡村从教30年不受指标限制评审4人),副高级职称教师371人(乡村从教30年不受指标限制评审29人),中级职称教师585人(乡村从教20年不受指标限制评审10人),职称结构愈加合理,教师工作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
聚焦政策落实落地,提升教师收入水平。落实《金塔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修订)》(金教发〔2021〕7号),根据学校距离城区远近,按照500-1200元/人/年标准为乡村教师发放交通补助。在全面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岗位津贴的基础上,依据乡村学校偏远程度,按照100-1000元/人/月标准差别化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根据班额、寄宿等因素按照300-380元/班/月标准发放班主任津贴。制定印发《金塔县教育系统一线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按照正高级每人每月1000元、副高级每人每月600元标准为一线工作符合条件的教师发放一线补助。其中,2024年一季度,共为32名正高级教师、222名副高级教师发放补助49.24万元。
聚焦人文关怀建设,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逐步完善教师住房和医疗保障机制,建设教师周转宿舍为乡村教师和单身青年教师提供住宿便利。落实教师医疗同本县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定期组织教师进行体检,保障教师身体健康。大力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将教师活动中心、食堂、卫浴设施和学校水电路改造建设等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相关专项规划和部门工作方案。仅2023年,就投资156万元对中东学区、大庄子学区、鼎新学区、双城学区四所学校52间教师宿舍进行维修改造,改造面积 1292.64平方米,乡村教师生活环境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