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
教育教育督导

酒泉市教育局酒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开展2017年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

2017/06/11 5.5k 阅读 113 点赞

  酒教督字〔2017〕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落实《酒泉市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酒教督字〔2016〕13号)和《酒泉市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五年计划时间表(2016-2020)》(酒教督字〔2016〕14号),酒泉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决定,对2017年列入评估计划的肃州区金佛寺镇、三墩镇、上坝镇、西峰乡、下河清乡;金塔县三合乡、大庄子乡;玉门市花海镇、下西号乡、清泉乡;瓜州县河东乡、西湖乡、广至乡;敦煌市肃州镇、郭家堡镇;肃北县马鬃山镇等16个乡镇政府教育工作开展市级督导评估,同时对2016年通过督导评估的肃州区东洞乡等16个乡镇政府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复查。为切实做好今年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乡镇自评

  开展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旨在规范乡镇政府教育工作,促进乡镇政府进一步落实在统筹规划当地教育布局结构、依法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加强学校安全属地管理、配合支持教育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职责落实,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请各县(市、区)政府督促接受督导评估的乡镇政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督导评估工作,统筹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好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要组织有关乡镇政府深入学习领会《实施办法》,严格按照《酒泉市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50个评估要点,逐条逐项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客观真实地反映本乡镇政府教育工作实际情况。乡镇政府自评工作要坚持查改结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整改,自评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自评报告报送本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 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工作落实

  在县级复评前,各县(市、区)政府应对接受督导评估的乡镇组织开展督前访问,进行业务指导,督促乡镇政府熟悉督导评估的内容和工作流程,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抽调专兼职督学组成复评工作组,结合乡镇政府自评报告和工作中掌握的情况,严格按照评估程序及方式,依据评估要点和标准,认真查阅相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全面汇总分析,紧扣指标体系,做到赋分有理,扣分有据,于7月底前完成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县级复评工作;8月底前,各县(市、区)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提交每个乡镇的督导评估复评报告和乡镇自评报告,同时填报《酒泉市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乡镇自评和县级复评得分表。

  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2016年通过市级督导评估的乡镇政府,于5月底前对《反馈意见》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提交复查报告。

  2017年乡镇政府教育工作市级督导评估将在9月底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 实事求是,完善《指标体系》

  通过2016年首次使用《酒泉市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发现个别评估要点需要修订完善,使之更加符合乡镇政府教育工作实际。为此,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广泛征求各督导评估组和有关资深督学的意见建议,将原《指标体系》52项评估要点修订为50项。现将修订后的《酒泉市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印发你们(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酒泉市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酒泉市教育局    酒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2017年3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