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人社局坚持改革引领、扩面提标、监管并重工作思路,稳妥推进社保制度改革,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不断强化基金监管,社会保障服务质效切实提升。
一是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大力推动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改革,全面落实延退政策,为697人办理弹性提前、弹性延迟、正常退休等手续。一体化推进退休预审业务,通过“事前提醒服务”将退休审批程序前置,提前12个月预审退休人员档案,切实解决因档案审核不及时、资料不全导致延迟办理退休的问题。推行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四步提前”工作法,完成2011名“中人”新老待遇对比实发,实发率99.11%。精准实施困难群体帮扶,为5.69万人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55.42万元。加强对被征地农民政府补贴资金清欠工作管理,清理欠费200万元,收缴补贴资金1469.6万元。
二是持续推进全民参保。持续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矿山企业、农民工、新开办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扩面对象,针对性地开展参保扩面工作,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8.01万人、12.86万人、16.01万人。持续推进社保卡“一卡通”二期项目建设,全市三代卡审批量29.40万张,成功发放12.92万张,电子社保卡签发量69.84万张,覆盖率达到 67.10%。积极推进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金塔提高10元/人/月,肃北提高20元/人/月,敦煌市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标5元,全市城乡居民人均月养老金245.41元,待遇水平位居全省第二。
三是维护基金安全运行。围绕整治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主动对标对表省市工作要求,以整治工作促经办规范、促基金安全、促社保发展,修订完善了《酒泉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制度》《酒泉市社会保险个人特权信息变更审核制度》《酒泉市社会保险经办不相容岗位和高风险岗位管理制度》《酒泉市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失败信息反馈处置制度》《酒泉市社会保险疑点数据核查整改制度》等5项制度,依托多部门共同建立“四比对一报告”工作机制和市级部门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按月向公安、民政、疾控、司法等部门获取判刑、宣告失踪和死亡人员名单,变被动追缴为主动预防,从源头上有效杜绝违规冒领社保待遇问题。至目前,全市各项社保基金征缴收入14.69亿元,完成预算的42.78%,同比增长11.96%。全方位多措并举精准核查清理省部级下发的各类疑点数据,核查整改上级下发疑点数据11批10341条,整改率100%。全方位构建多方协同的认证格局,积极打造“网上自助认证为主、大数据静默认证为辅、人工实地核实为补充”的新型认证体系,确保参保群众的社保待遇应享尽享,从源头上杜绝了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等现象发生,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